生活中我從來沒有見過一個提前違約的房客,老老實實地付完了剩下的24個月房租的(假設他住了一年就走人), 我覺得做地主,絕對不能簽長約,住得兩情相悅的,大不了不漲房租,一年一年的續約就完了唄
我記得老朽兄還是誰說過來著?合同一定要一年一年的簽,長期合同除了約束地主自己不能漲房租,對房客沒有任何約束力,該走還是拍屁股走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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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對人性還有奢望,賭一把。 -乏善可陳135- ♀ (86 bytes) () 09/23/2020 postreply 18:10:03
• 我一般在租約上寫明,提早解約罰兩月租金提前一個月說,確實收過一人房客的全額罰金。 -luckyme888- ♀ (0 bytes) () 09/23/2020 postreply 23:12: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