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上周給他遞了三天notice, 想到他可能困難,多給了他幾天時間,notice上寫到8月12號如果不交租或不搬走,就走eviction 程序。 昨天在壇子裏問過大家後,我給他發了message, 說總統令並不保證eviction fully banned。 估計他也去查了,昨晚發message說他看錯了,以為期限是8月13號。 今天他交了兩個月的,說剩下七月八月的等月底錢來了再交。
他從三月開始欠租。 我六月份也是通過發三天notice, 討回來兩個月的房租。
這房客自己做生意的。Covid-19對他的生意影響很大。他試了去申請 SBA Payroll Protection loan, 沒拿到。 那天我去遞三天notice的時候,他說他們很喜歡這個房子,但是沒生意,別人也欠他錢。還提到他剛找到另一個Work from home 的工作,希望工作和生意一起,能慢慢恢複到往日的生活水平。
我把本來要漲的房租降回原來的價格,比周圍便宜了100多塊。
這個人以前每個月都拖欠,但最後也都能交上來。 他不算個好房客,家裏搞得很髒很亂,有時候覺得他還有生意人那種討價還價的勁兒,比如我說要漲租,他就扯這個那個要修之類。 不過這幾個月我給他寬限,他好像也挺感激。 希望他月底能把最後兩個月的房租補上,後麵恢複正常,那我也算沒白抗,還幫到了一家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