先謝謝大家的建議,原則上是應拒絕,至少是先還清以往欠租再談。
進一步提供的近幾個月工資單,和銀行對賬單顯示夫妻兩人現在財務狀況很好,很穩定。
解釋了9年前evection確實是由於畢業後找工作期間不順利發生的,我查了他們當時租住房的情況,
比較白菜的老舊聯排屋,房主已換。
鑒於他們近9年來,無任何不良信用記錄,兩份穩定收入,銀行賬戶基本維持一萬美元以上,從他們的YOUTUBE頻道和FACEBOOK上可以看出,他們是典型的有兩個小孩的普通中產家庭,決定收取了兩個月押金,接受入住。
還有一個因素是,他們隻使用電子支付,和借記卡,沒有信用卡,導致信用分數不到600,近年買房可能性幾乎沒有,應該是長期穩定租戶,如果在我這發生EVICTION,將無處安放他們自己和兩個可愛的孩子。
9年前曾有過Eviction 記錄,怎麽辦?
有一對中年夫妻申請者,各自都有一次EVICTION記錄,分別在2010和2011年,那時他們應該大學畢業後3年左右,可能錢緊又能造。
現在都有不錯的工作和收入,由於工作變動(AMAZON)要搬到我們這裏。
我是從來不租給有EVICTION記錄的,這次背景調查報告居然沒有他們的EVICTION記錄,還是我從他們COUNTY COURT HOUSE 查到的,我猜也許是7年以上的EVICTION記錄就不再在背景調查中報告了?
我有點猶豫,9年前的記錄,現在還要不要看中?能不能兩倍押金?給他們個重新做人的機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