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一下:生意不成仁義在

來源: sydneyfair1 2015-06-01 23:34:33 [] [舊帖] [給我悄悄話] 本文已被閱讀: 次 (1806 bytes)
分析起來我們確實不適合合作,至少現階段。

我們如果要幫他們做半年,我LG要辭掉不錯的工作,我們要請一個人看住我們自己的樓盤10個月,我們自己看餘下的2個月。我們的直接資金成本非常高,而且還會冒著業主不喜歡物業經理換來換去的風險。 但為了4個月假期,如果買下他們一些股份,收支基本平衡的話,我們也不介意。

問題是朋友們的意思是便宜一點請有經驗有執照的一對夫婦打工幫忙,他們的預算有限,不免覺得我們的要求過於貪心:)

而我覺得他們是又想馬兒跑又舍不得草:)特別是他們給的工資大大低於市場價,還不想包住宿。

總之各有立場各有眾多因素要考慮,不適合合作就是了。

生意不成仁義在,打算周四請他們夫婦午餐,也輪到我啦。我們的樓盤就在同一條街上,我覺得不影響大家仍然是好朋友。




晚一些可能有機會買幾個新樓的租售業務,那個東主的女兒和我是熟人,我說了給她15%的幹股,由她向她爸爸商量我們合夥買下來,且看到時又怎樣。。。 純租售比做物業管理要單純得多。。



總之吧,做生意比之前在州政府工作精彩多了。。。 我非常享受。



對了,今天是瘋狂的一天,各種事,工作電話的IPHONE 屏幕摔壞,修來修去,跑了APPLE SHOP 3 次。。。簡直要抓狂。。
結果回到辦公室,又一單賣房生意來了。。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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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種利益糾紛,是合作機製不恰當造成的問題,極端地說,合作機製恰當,小偷流氓都能合作 -萬楓- 給 萬楓 發送悄悄話 萬楓 的博客首頁 (0 bytes) () 06/02/2015 postreply 10:14: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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