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國是直通車
2020年的夏季,“姐姐風”強勢來襲。禦風而來、熱播霸屏的《三十而已》本周末迎來大結局。
這部電視劇主要圍繞三位小姐姐的愛情、婚姻、職場等故事,講述了都市女性在人生重要節點遇到的種種壓力和問題,劇情涉及到夫妻離婚財產分割、虛假開單獲得提成、製造銷售假鞋、網絡人肉暴力等諸多法律知識點,當然其中最受關注的還是男主許幻山的判刑入獄。
被網友稱作“山楂”的許幻山,因煙花廠爆炸被判刑。跳出倫理道德層麵的拍手稱快,劇中婚內出軌的許幻山是煙花公司老總無疑,但煙花廠一直由顏廠長經營,為何煙花廠爆炸這鍋要由許幻山來背? 問題煙花爆炸致2人死亡,3人受傷,許幻山被判有期徒刑三年。
煙花公司與煙花廠之間是合作生產關係還是隸屬關係,這是案件判決的重要依據。
北京市煒衡律師事務所李晶晶律師對中新社國是直通車表示,在上海經營煙花公司的許幻山和妻子顧佳去煙花廠視察時,顧佳對顏廠長表示“我們是合作關係,分賬模式”。從多處劇情不難發現,關於工人的開除、倉庫堆放、生產經營等問題,許顧兩人都有絕對的話語權。雖然劇中沒有明說,但煙花廠料應是煙花公司下屬獨資企業。為激勵顏廠長在湖南當地管理好煙花廠,雙方通過合同約定顏廠長可以分享煙花廠收益,即顧佳所說的“合作關係,分賬模式”。煙花廠和煙花公司的法定代表人應該都是許幻山。
如果煙花廠與煙花公司僅是合作關係,即煙花公司向煙花廠下單生產,那麽許幻山是否也要承擔相應責任?
北京市京都律師事務所常莎律師對中新社國是直通車表示:如果顏廠長按照許幻山規定標準及方式生產問題煙花,但明知存在風險隱患並在許幻山對其沒有管理權力的情況下,仍決定繼續存儲問題煙花最終導致爆炸事故,則許幻山與顏廠長構成共同犯罪,均應承擔刑事責任。
《刑法》第一百三十六條【危險物品肇事罪】規定:違反爆炸性、易燃性、放射性、毒害性、腐蝕性物品的管理規定,在生產、儲存、運輸、使用中發生重大事故,造成嚴重後果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後果特別嚴重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常莎律師表示:爆炸致2人死亡,3人受傷應屬“後果特別嚴重”情形,應處三年至七年有期徒刑。許幻山被判3年,在法定量刑區間內,應屬合理。
李晶晶律師表示:結合《刑法》第三十一條,按照“單位犯罪的,對單位判處罰金,並對其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判處刑罰”的規定,許幻山作為此次事故“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被判處3年以下有期徒刑,屬於合理量刑判決。
常莎律師表示:員工在工廠被炸傷,可申請認定工傷,進行工傷賠償。此外,根據《侵權責任法》第七十二條,占有或者使用易燃、易爆、劇毒、放射性等高度危險物造成他人損害的,占有人或者使用人應當承擔侵權責任。因此,煙花廠作為問題煙花的占有人,應對員工進行損害賠償。
李晶晶律師表示:因事故受到損害的從業人員,除依法享有工傷保險外,依照有關民事法律尚有獲得賠償之權利的,有權向單位提出賠償要求。一般情況下,民事侵權賠償作為工傷賠償差額部分予以補充賠償,同時需要考量用人單位和勞動者的過錯責任比例。
對於高危行業中的相關企業,一般都會為員工繳納社會保險(工傷保險)。同時,為在一定程度上減輕企業發生安全事故後的經濟賠償負擔,企業可為員工購買雇主責任險,為提高員工福利,還可為其購買人身意外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