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國久了,感覺國內有些法律不合理。現在還有什麽贍養法。估計是民間此類糾紛太多,才會製法。不是說母慈子孝嗎?

來源: BeagleDog 2019-12-26 11:49:42 [] [舊帖] [給我悄悄話] 本文已被閱讀: 次 (463 bytes)

母慈在先,才有子孝。靠法律硬性規定,隻能說是非常不合理。另外,離婚後,男方不是要給孩子撫養費嗎?怎麽在“第二次也很美”中,好像是離了婚,孩子判給誰,誰就要撫養?在美國,如果母親堅持,小孩都是跟著母親的。母親沒有工作也沒有關係。房子一般也是判給帶小孩子的一方。中國法律在保護婦女兒童方麵太不作為了。

所有跟帖: 

以後都是獨生子女多,這法律遲早都會改的。 -開枝散葉- 給 開枝散葉 發送悄悄話 (0 bytes) () 12/26/2019 postreply 11:58:46

贍養沒有專門立法,所以不能說《贍養法》,我查了一下一直存在於憲法、婚姻法以及刑法中,贍養法條是非常完備而成熟的。 -要管3721- 給 要管3721 發送悄悄話 要管3721 的博客首頁 (1630 bytes) () 12/26/2019 postreply 16:06:52

請先登陸,再加跟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