先去學一點法律常識,再嚷嚷打官司!連最基本的刑事實體和程序法的知識都沒有就想去訴訟?

來源: 亙古未見的筆名 2019-03-15 22:47:40 [] [博客] [舊帖] [給我悄悄話] 本文已被閱讀: 次 (747 bytes)
回答: 真開庭誰怕誰?希望172019-03-15 21:03:05

1 輕傷是自訴案件,不是公訴案件,主動權在明玉。

2司法機關已出具正式鑒定書,認定為輕傷,符合輕傷鑒定標準,其標準有多方麵構成,即使未骨裂也有可能構成輕傷。

3明成有律師且明成已招供,明玉的劉律師是行內大拿,絕無漏洞給明成方鑽的。故明成律師提出最佳解決方案,想盡一切辦法讓明玉撤訴。

4你說的冷暴力等明玉方麵的原因可能在最後量刑時減輕一點,不定最高法定刑三年。

被關過的百分之九十九選受辱讀悔過書,明成現在幾乎崩潰了,但若讓他坐兩到三年牢出來,他這個人會更崩潰。

所有跟帖: 

在美國很多州(如加州)是 prosecutor’s decision to file charges or not. -希望17- 給 希望17 發送悄悄話 (0 bytes) () 03/16/2019 postreply 03:54:41

本來策略就是拿明玉及其公司聲譽來逼和,其他的來減刑。沒看清楚就寫一大堆。 -希望17- 給 希望17 發送悄悄話 (0 bytes) () 03/16/2019 postreply 03:58:35

當然一般人不懂被嚇一嚇就退了。但真去上法庭,一個準備上市的公司簡直是自找麻煩。萬一被翻出什麽來。何況讓公司花錢找關係就為了擺平一 -希望17- 給 希望17 發送悄悄話 (110 bytes) () 03/16/2019 postreply 04:06:31

在中國的訴訟,不是在美國。明玉僅僅是公司中層幹部,不是公司的董事, -亙古未見的筆名- 給 亙古未見的筆名 發送悄悄話 亙古未見的筆名 的博客首頁 (35 bytes) () 03/16/2019 postreply 06:11:38

你是公訴,自訴都分不清就寫一大篇,中國的刑法,刑事訴訟法,公司法都不了解一下就敢寫這個 -亙古未見的筆名- 給 亙古未見的筆名 發送悄悄話 亙古未見的筆名 的博客首頁 (40 bytes) () 03/16/2019 postreply 06:19: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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