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為明成律師:可以從冷暴力及傷害明玉名聲角度來讓明玉不敢打。
- 通過二嫂的事說明一下明玉的為人
- 講講兩人從小互鬥,明玉都用過什麽手段,為啥家人都認為明成不是她的對手,兩人鬥,最後實際上是明成都不過 (冷暴力角度描述一下明玉是如何損害明成自尊)
- 家人同事可以證明明成是好兒子,好女婿,好同事,沒動手傷過別人。而明玉是孤家寡人,業界裏手段了得(不怕沒有對手出來做證)
- 對待家人上,十年沒往來,葬禮上的表現(打手機,半途離開,導致媽媽骨灰盒打了);而十年來都是明成照顧父母
- 明玉傷情有疑問:骨裂沒幾天就可以出去玩,生龍活虎的回公司。(骨裂沒3個月半年是好不了的)
即使明成輸了(美國公訴如家人不配合做證的話,一般降為”行為不當“不是felony,做點社區服務就完了,沒案底。不會進入下一步),明玉的名聲損失也更大,影響將來做生意。
這些明玉不會不知道,牛青和蒙老板也不會不知道。
其實這應該是公訴,明玉隻能選擇配合不配合公訴而已,應該不是由明玉來起訴她二哥。但中國的事,竟然可以讓她來決定關幾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