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新認識商鞅徙木,不是樹立法律的尊嚴,而是樹立個人威嚴

來源: freemanli01 2024-04-16 14:17:54 [] [博客] [舊帖] [給我悄悄話] 本文已被閱讀: 次 (762 bytes)
本文內容已被 [ freemanli01 ] 在 2024-04-17 12:31:04 編輯過。如有問題,請報告版主或論壇管理刪除.
回答: 問題太多PingFanCQ2024-04-16 11:55:23

感覺他(進而包括法家)搞的是法術,而不是法治。不能想當然以為法家就是搞法治:)

就是說背一根木頭從東走到西,到底值多少錢,是我說的算。 這已經隱含了個人權威的意思 ,沒有“天理的概念”。 說你值錢就值錢,不值錢也值錢。 不高興的時候,說你不值錢就不值錢,管你值錢不值錢。

他這一套對20世紀初某些中國年輕人影響至深,如有人寫《商鞅徙木立信論》,對商鞅大加推崇,所以最後學的也是搞法術。

其實真正的法律法治應該是合乎人情和市場規律,製定法律,大家執行遵守, 而不是為了樹立個人的威信任意建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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