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按照公正的原則,罪犯如何對待受害人的,罪犯應該受到同等的對待。但是為啥還要有程序呢?因為不能確定罪犯就是罪犯。而判刑呢?罪犯所受的懲罰可能原少於受害人受到的迫害,也可能遠高於受害人的損失。
所以程序的存在本來就是法律係統自己承認無能的結果,本身就不具有正義性。結果也很難達到公平正義。所謂的正義性,隻是撫慰人心,和防止未來再發生的功能,對此法律本身的作用都很有限,過分強調程序更是雪上加霜。
如果按照公正的原則,罪犯如何對待受害人的,罪犯應該受到同等的對待。但是為啥還要有程序呢?因為不能確定罪犯就是罪犯。而判刑呢?罪犯所受的懲罰可能原少於受害人受到的迫害,也可能遠高於受害人的損失。
所以程序的存在本來就是法律係統自己承認無能的結果,本身就不具有正義性。結果也很難達到公平正義。所謂的正義性,隻是撫慰人心,和防止未來再發生的功能,對此法律本身的作用都很有限,過分強調程序更是雪上加霜。
• 您的說法非常有啟發性 -Ownthought- ♂ (0 bytes) () 04/14/2024 postreply 06:58:27
• 健康的程序是均衡的,每個環節都得到相應的重視。但現實不如此,金融家因炒錢而破壞生產秩序,律師因為炒程序而破壞公義判斷。 -stonebench- ♂ (0 bytes) () 04/14/2024 postreply 07:14:14
• 嚴格講程序正義是指按特定程序執行。而非本身正義。程序正義的說法是個誤導。 -Ownthought- ♂ (261 bytes) () 04/14/2024 postreply 08:06:04
• 有道理! -PingFanCQ- ♂ (0 bytes) () 04/14/2024 postreply 11:16: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