衡量一個國家和人民財富的標準有很多,其中最主要的是GDP,雖然GDP不能全麵反映國家成長的實際成本,也無法測量不創造財富的勞動,比如中國有些怪現象:有時候路剛修好不久,又開始在路麵挖溝(據說隻有這樣貪官才能撈到錢),高樓大廈建好了,因某些原因被夷為平地,這些勞動都算到GDP裏,這使得中國的GDP實際上是被高估了。
1978年,中國名義GDP 3678億元,人均GDP 385元,台灣一個省的GDP,接近大陸的一半。而2022年 中國名義GDP 121萬億,增長329倍,人均GDP 85698元,增長222倍。扣除價格因素,實際GDP分別增長約45倍(平均年增長9%)和30多倍。
改革開放40年,中國農村貧困人口減少7.4億,這也意味著在改革開放之前,中國貧困人口至少有7.4億。中國搞社會主義建設近30年,不說國民經濟一度到了崩潰的邊緣,仍有大量貧困人口是個事實。這表明,在解放前生活在水深火熱之中的人民,解放30年後很多還是吃不飽穿不暖。沒有改善人民生活,中國建設能有多少成就可言?據說革命老根據地延安的農民,在碗裏可以吃到月亮,不是他們在喝湯,而是碗裏的粥太稀。老毛打進城市後,就把延安忘了,到死沒有回過延安,沒有回饋幫他取得政權的農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