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前發過,重來。
假設一個人滿頭秀發,那麽掉一根,跟沒掉比,可以忽略,視為不改變有發現狀。
再掉一根,還可視為不改變有發現狀。
掉N根,還可以視為不改變有發現狀。
如果N=原來的滿頭秀發,還應該可以視為不改變有發現狀。
結果就悖論了:禿子依然滿頭秀發。
這其實不是悖論,隻是把觀察點放在數量上而不是比例上引起的幻悖。隻要換一個角度就知道沒有什麽悖的。
悖論的前提是,這一萬根頭發不“分級”,都處在禿或者不禿的平麵上。因此,第一根的變化相對於其他的9999根對整體的影響可以忽略。
平麵的思路之所以產生悖論,是因為它設定滿頭秀發是一萬根頭發的簡單加和。每一根頭發直接與全部頭發的總量關聯。而人對頭發多少的判斷的著眼點並不是看頭發的數量,而是看比例關係,有與無的比例。
而以比例的觀念來看,則從有一根頭發開始到有10000根頭發,可以視為一個人的頭發的潛在狀態有10000種比由比例標識的狀態。每一根變化產生的狀態都與其他狀態完全不同。
是的。以數量的方式來感知時,一根增減引起的變化可能看不出來。但以比例的角度來分析,則這一萬種比例代表的狀態卻都實實在在,各不相同。一根增減就改變了頭發在所有可能性之中的位置。
比例,再抽象一點兒,其實就是對比。這是人的意識的產生機製。沒有對比,意識就不會產生。比如生存在恒溫環境下,人就不會產生冷熱的意識。沒有兩個點的對比,人就不會產生距離的意識。沒有兩個感知點對同一物體距離的感知,就不會有空間的意識。沒有感覺的先後變化,就不會產生時間意識,等等等等。
在這個意義上,感知世界,就是在捕捉對比,就象青蛙依靠飛蟲的位置變化來感知它一樣。
滿頭秀發的人開始掉頭發,這就是對比變化的開始。而觀察者故意忽略對比的角度,也就忽視了真正的變化。這相當於壓製了自己的感知機製,結果當然就是感知錯誤。
更有意思的是,對比是無法客觀定義的。因為對比雙方必須且隻能互相定義,比如有與無,是與非。
還以禿頭為例,是禿頭與非禿頭就是互相定義的。它首先並不是跟數量有關,而是跟比例有關。比如應該有頭發的頭皮麵積與上麵頭發的數量有一個密度。這再一次證明,禿與不禿,不是隻看數量,而是看密度。隻看數量得不出密度變化的印象,而看密度則可以清楚地知道每一根頭發變化對有無比例的影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