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usiness沒有這類的權力。business雇人時,必須與被雇傭的人達成某種協議,這樣被雇傭的人不能拒絕做某事。這樣一來,自雇就成了個問題。這個判決大概認為自雇的人,有被動自由的人權,在不傷害他人的情形下,不能強迫他做事。自由市場,實際上指個人不被強迫的自由;business不自由,才會規規矩矩。
假如說,一個穆斯林自雇電工,有人來雇他給豬舍安電燈,不去就會被告,他會怎麽想。這個婚禮設計師或許不那麽liberal,她也就要擔當相應的損失——為啥有錢不賺?這事兒傳開了,就會使顧客群減少,也是損失。
這個婚禮設計師愚蠢嗎?不清楚。據Stephen Colbert在他的書裏講,一個人要名垂青史,把官司打到最高法是最保靠的,美國人保護的檔案重中之重裏,就有最高法的判例。Stephen Colbert講了個把官司打到最高法的辦法,也是LGBT有關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