比如,
“不過,有著自己的親身經曆,並不代表一定就比別人更有資格下判斷。”
是不是沒有親身經曆的更有資格下判斷呢?應該補充一下。
又比如,
“如我前麵所訴,隻要在這些指控的證詞裏麵,有一份被證明是確切無疑的,那麽,我們就可以判斷新疆的再教育營裏麵,的確發生過慘劇。而且據此推論,他們所指控的再教育營就是集中營,也可以得到成立。到現在為止,從這些多方麵的證詞來看,我覺得並不能排除那些新疆的所謂“再教育營”,本質上就是一個個大型的監獄和集中營。”
“不能排除”和“本質上就是”之間的相等關係是怎麽建立起來的?
五百個人見證5G塔與新冠有關,是不是就不能排除“5G塔是新冠源頭”,是不是“5G塔本上就是新冠之源”?
這裏的問題是信息源的可信度。
5G塔是病毒源不可信,即便指控者通過測謊實驗也不可信,因為指控者有思想傾向和價值取向。
那麽,教育營迫害的指控者有沒有政治傾向?是不是政治利益相關方?利益相關方的指控或者證據在什麽情況下可以采信?
俺倒以為,完全的理性與公正,需要先排除指控者利益相關的可能性。那麽,能不能呢?
另外,采信的機構,比如美國的國會,有沒有確定不移的公信力?有沒有為政治利益造假,stage的前科?
很遺憾,有。
在這種情況下,隻因為指控者數量就得出“實質等同”的結論,是不是過於草率?
俺不否定新疆的教育營有迫害,也不肯定。俺現在說的,是這種指控的可信度。
而平等兄的帖子,並沒建立西方指控的可信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