整體的思想是指哲理的極致,也是包容的極致。通常表現為無結構的名相。例如,

來源: yfz9465 2014-05-01 12:14:42 [] [博客] [舊帖] [給我悄悄話] 本文已被閱讀: 次 (1120 bytes)
回答: 這一段話概念及其不清晰:雲易2014-05-01 11:18:40
如下名相:上帝,愛,空,無我。基督說的“上帝是愛”,也是一個例子。“天人合一”也可以算一個,但很粗糙。有精神境界的人,從這名相可直接感受存在。但是,這樣的人太少了。

當用這些名相反饋自身內心時,我們走向精神,走向存在整一,我們更多地感悟生活。

當將這些名相賦予內部結構時,我們走向思辨,走向邏輯分析,我們更多地解析局部。

思想總是體現“矛盾對立”,因為它停留在局部。
精神總是體現“存在圓融”。因為它著眼於整體。

你的話:“精神,是人的思想意識和情感的總合,也指和肉體的基本功能相區別的那一部分功能”,說明你沒有最基本的精神體驗,僅僅有理念。
給你舉個例子。基督講的“愛”是什麽?它不是從理念引發的行為,也不是主體對客體的某個關懷。而是,人與存在整一圓融的自發感受。“愛源自發”與“道法自然”是一個意思。在愛中,別人與自己是一回事,是整體。所以,你說的“精神”,實際上隻是思想,與理念。可是,你又在藝術中排斥思想。讓人感到不知所雲。

所有跟帖: 

思想隻是精神的一部分,而非全部。精神是一個總概念。你混淆了概念大小。 -雲易- 給 雲易 發送悄悄話 雲易 的博客首頁 (98 bytes) () 05/01/2014 postreply 12:27:20

所以,你說的“精神”就是思想加情感。我說的精神是存在真諦的感悟。兩回事。 -yfz9465- 給 yfz9465 發送悄悄話 yfz9465 的博客首頁 (0 bytes) () 05/01/2014 postreply 12:30:44

“精神是存在真諦的感悟”, 這句話在我看來又是表達不清的例子。能不能 -雲易- 給 雲易 發送悄悄話 雲易 的博客首頁 (40 bytes) () 05/01/2014 postreply 12:34:15

所有對精神的表達,都為了走向內心,而不是走向思辨。否則,基督就會解釋愛了。 -yfz9465- 給 yfz9465 發送悄悄話 yfz9465 的博客首頁 (0 bytes) () 05/01/2014 postreply 12:39: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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