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張藝謀的巨額超生罰款是不公平的

來源: solo1 2014-01-12 11:40:31 [] [舊帖] [給我悄悄話] 本文已被閱讀: 次 (740 bytes)
張藝謀超生,被罰款七百多萬人民幣。作為旁觀者,我覺得這是不公平的。這種罰款是報複性,掠奪性,而超出了補償性罰款的範疇。政府如借此機會糾正這種錯誤,對社會進步有積極意義。

比較公平的做法是以社會實際的成本製定補償性罰款標準。人總是要犯錯誤的,但懲罰要與之相當。不然,就會成為掠奪報複,找個借口,謀財害命,社會就退步。所謂苛政猛於虎。比如土改鬥地主,文革打死老師,都是這種情況。

一般人並不認識到這種危害。舉一個美國常見的例子,就是超速罰款,現在有的地方已到幾百美元一次的水平,形似搶錢。公平的罰款是多少呢?應該是零。

以前出國留學要交培養費,但從來沒有留學回國的相應的補償費。現在取消了,就是進步。

理解這一點很重要。一個國家的社會文明水平基本上取決於這些方麵的進步。

所有跟帖: 

罰款有懲罰的意義。另外可以不罰款,那就去蹲監獄。既然犯法了,就要被罰,沒啥公平而言。 -感恩聖誕齊快樂- 給 感恩聖誕齊快樂 發送悄悄話 感恩聖誕齊快樂 的博客首頁 (0 bytes) () 01/12/2014 postreply 12:27:58

我覺得這是公平的。因為這是一種懲罰性措施,不隻是一種經濟補償性罰款。 -為人父- 給 為人父 發送悄悄話 為人父 的博客首頁 (456 bytes) () 01/12/2014 postreply 14:03:57

按你這個思路,其他違法行為的罰款也應當與收入掛鉤,比如超車,破壞公物。 -solo1- 給 solo1 發送悄悄話 (176 bytes) () 01/12/2014 postreply 15:50:42

各種懲罰措施都有利弊。從公平的角度講,對富人違法多罰是對的,但這種方法操作起來也 -為人父- 給 為人父 發送悄悄話 為人父 的博客首頁 (80 bytes) () 01/12/2014 postreply 16:19:39

不是成本問題,是法律麵前人人平等的問題,即同罪同罰的問題。 -solo1- 給 solo1 發送悄悄話 (323 bytes) () 01/12/2014 postreply 18:37: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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