魯迅也許是中國人文中最特殊的一個了。曾經,他獨當一麵,舌戰群雄,落得孤家寡人,臨死時,還“一個都不饒恕”;曾經,毛澤東覺得需要一個“革命思想家”了,於是看好了魯迅,把“偉大”“光榮”“正確”的口號都統統授予這個不再吭聲的人,於是整個中國都對他頂禮膜拜;而今,共產主義不再“吃香”(尤其在海外),毛已是臭名昭著暴君,於是魯迅成了和毛一樣的“共匪”,被廣大的中國人踩在地上,不光是“親共”“反封建”等思想“挨揍”,最後連文學價值也大大被貶低,似乎隨便一個什麽人都可以站出來對魯迅從裏(私生活)到外(作品)任意“糟蹋”一番。
和幾乎任何一個七,八十年代長大的中國人一樣,我是在讀中學時就知道了魯迅,然而我真正愛上了他的大部分作品,是在工作之後。魯迅對我產生的心靈衝擊,絕不是什麽在他的作品中幾乎看不到的“親共”色彩,也不是他的反封建思想,更不是什麽對勞苦大眾的同情,而是他的絕頂的“孤獨”,他的徹底的個人主義精神,以及他在一個沒有生命的“荒漠”中對生命的執著。對我來說,魯迅的思想價值,在於他對人性的深刻透視,即:對人的本性的熱愛和對人的“社會變異性”的憎惡。所以,我個人對“魯迅是什麽”這個問題的簡單回答是:一個真正的人文主義者。
人文主義,是最早出現在文藝複興時期的西方一個文化的思潮。它不單指某一種哲學思想,也不單指某一種文學藝術的風格,而是指在藝術,思想,到科學以及宗教領域的中人的精神活動中心從“神”到“人”的全麵回歸。而更為重要的是,這個“人”,還不是,或者不僅僅是“社會”的人,更是“個體”的人。從此,西方的哲學越來越具備“人情味”,文學藝術越來越“個性化”。這個思潮,到了19世紀末和20世紀上半葉,基本上是走道了頂峰,之後開始下滑。
人文主義思想在中國是基本不存在的(或者曾經啟蒙過,但從來沒有發展出來)。一統兩千年的儒家文化對人性,尤其是“個人性”,是絕對壓製的(在儒家文化的體係中,個人隻是一個社會組成中的一個部件,或者說“環節”,個人的需要都必須統統符合家庭關係和社會結構的需要);道家思想相對自由一些,但其中人性仍然由於“清心寡欲”“物我兩忘”的統一風格而被大大地淡化了。中國的文藝和思想作品,自古以來,要不是毫無新意的引經據典,就是熱情匱乏的清淡無味,總之毫無生氣。然而魯迅卻一反這個“常態”,在中國文化史上兩千年來的第一次真正變革時期發出了人性的“呐喊”。
以下就我自己的理解,簡單地分析一下魯迅是如何在自己的作品中體現出這個人文主義精神的。
1。對舊文化-尤其是孝道-的徹底背叛。
這一點可能是最沒有新鮮感的。魯迅對舊文化的背叛是眾所周知,也是被共產黨利用和宣傳得最多的一點。魯迅其實也並非在當時的唯一的反封建人士。五四時期的中國,類似西方的文藝複興時期,幾乎大部分思想開放的知識分子都試圖擺脫舊文化的束縛,都意識到引進西方民主和科學的重要性,然而,魯迅比其他所有人對舊文化的本質都看的更透徹,在反傳統路上走得更遠的,是他對“孝道”的與眾不同的認識。
魯迅深知儒家文化的最大基石-孝道-對中國人人性的摧殘。對孝道的批判,出現在他很多散文和雜文中。尤其對“二十四孝”。魯迅最著名的“狂人日記”,結尾處是明明白白的4個子:“救救孩子”。在我看來,“狂人日記”中“吃人”二字的全部意義,都在於對“孝道”的批判。因為“吃人”,是指封建舊文化對人性和個性的吞噬,而這個吞噬的過程,就是從孩子開始,從孩子幼小的時候就灌輸“馴服”的孝道開始的。“吃”掉孩子們的,不是外來的侵略者,也不是專指的統治者,而是自己的親身長輩們。
孝道對中國人身上最毒的文化因素,是中國人人格中最深的暗傷。幾千年來,多數中國人一生下來就被父母先抹去“自我”,然後被培養成循規蹈矩的奴性人格,為社會的專製添磚加瓦。而更可怕的是中國人在奴性完全被注入血液之後的毫不自知。不管是在魯迅的時代還是當今社會,認識到這一點的中國人微乎其微(即使現在,多數中國人還以此為榮)。可見孝道遺毒不減當年,可見魯迅之不過時。所以,在反封建這一點上,雖然共產黨和多數中國人對魯迅沒有看錯,但對魯迅反封建的具體內容卻並沒有準確的認識。
2。對群體(庸眾)之愚昧 -“人性惡”的透視。
共產黨宣傳魯迅的最多的,除了反封建以外,還有魯迅的平民主義思想。然而魯迅真的那麽具備這個思想嗎?且看魯迅自己對“群眾”的看法:
“群眾,尤其是中國的 -永遠是戲劇的看客。犧牲場上,如果顯得慷慨,他們就看了悲壯劇;如果顯得觳觫,他們就看了滑稽劇。”(注一)
魯迅自然不是沒有同情心的人,隻是魯迅同情的,絕不是真正的“群眾”,即“大多數”,而是被“大多數”所壓製的善良而弱小的“少數”。比如“祝福”中的祥林嫂。在“祝福”中,魯迅通過祥林嫂的悲劇,揭示了一個非常殘忍的社會現實:世上的多數人都是對別人的痛苦都是毫不關心的。“多數人”會有意或無意地加害他人。在“藥”中:華老栓就是一個“善良”的但卻無意地以自己的“愚昧”為殺人者助威的千萬“無辜”百姓之一。而在“阿Q正傳”中,魯迅更是對這個庸眾的愚昧做了無情的諷刺,入骨三分地刻畫了在中國中普遍存在的自欺欺人的人格。
魯迅也許並沒有找到這些“愚昧”和“惡”的原因,或者找到了卻沒有明確地道出,但他卻是中國曆史上的第一個看到了“人性惡”的普遍存在的文化人。在“暴君的臣民”一文中,魯迅這樣寫道:
“ 。。。暴君治下的臣民,大抵比暴君更暴;暴君的暴政,時常還不能饜足暴君治下的臣民的欲望。中國不要提了罷。在外國舉一個例:小事件則如Gogol的劇本《按察使》〔3〕,眾人都禁止他,俄皇卻準開演;大事件則如巡撫想放耶穌,眾人卻要求將他釘上十字架〔4〕。暴君的臣民,隻願暴政暴在他人的頭上,他卻看著高興,拿“殘酷”做娛樂,拿“他人的苦”做賞玩,做慰安。自己的本領隻是“幸免”。從“幸免”裏又選出犧牲,供給暴君治下的臣民的渴血的欲望,但誰也不明白。死的說“阿呀”,活的高興著。”(注二)
正是這些“群眾”,這些麻木自私的“大多數”(中國的和外國的),才使少數像祥林嫂那樣善良的人命運悲慘,才使少數有思想有天才的個體的生命受到壓製,才使專製得以存在。美國文人作家查爾斯·範·多倫在“知識的曆史”藝術中這樣寫道:
“It is everywhere true that those at the bottom of the social hierarchy are the majority. …Why then does the majority remain deprived? The minority at the top may have a near monopoly of force, but force alone is not the answer. A system of social differentiation must be found in which all believe, not just some. ”(在世界上任何一個社會中,處在最低層的人總是大多數。。。為什麽大多數總是受剝削呢?在上層的少數的確有著壟斷的權力,但權力自身卻不是全部的回答。一個不平等的社會製度必須在所有階層的人都認可時才可能成立,而不是隻是一方或者一部分人認可的情況下。)(注三)。
這一認識和魯迅對社會和群眾的看法是不謀而合,或者說殊途同歸,即:暴政的存在和愚民的存在密不可分。
我時常困惑的是,魯迅這些和共產主義如此明顯的大相徑庭的精神,為何不被中國的大部分文化人所察覺?那麽多攻擊魯迅的人,為何死認魯迅的“貧民思想”,而對魯迅如此“清高”的一麵視而不見?唯一的答案就是,人,都是選擇性地吸收信息,當“觀點”一旦形成,所有那些和自己的觀點相反的證據,都統統被忽略。這也是共產黨得以成功地扭曲魯迅的內在原因。
3。超越民族的徹底的個人主義精神。
正是因為魯迅看清了“群眾”的本性,他才更加徹底地踏上了個人主義的路。魯迅不屬於任何一種流派,任何一個團體,甚至不屬於中華民族。即使對當時看起來很有希望的共產主義,魯迅也存一絲保留的態度。這個態度,早在“阿Q正傳”中就體現出來。“同去,同去”的這種何烏合之眾組合成的“革命”,從來都魯迅最不齒的。
有人不懂魯迅在哪裏表現出他的個人主義精神。在此,我要強調,個人主義並不是一種單一的思想體係,而是一種人生態度,一種處處尊重自己的真實,不因懼怕孤獨而隨大流的獨立態度。而魯迅,就是這樣一個人。他的這個態度,體現在他幾乎所有的作品中。所以作為魯迅的讀者之一,我不需要知道到魯迅曾經對共產黨人說過:“你們來了,還不是先把我殺了”(注四),更不需要知道毛澤東說過“魯迅要是還活著,要不閉嘴,要不蹲監獄”,而僅僅根據魯迅的作品,就理解到:魯迅,是和任何一種群體的思想意識形態,以及任何一種專製製度的當權者(比如共產主義)都是格格不入的。(而恰恰是被他“罵”過的人,比如郭沫若,才成了當權者的附庸)。
有人認為魯迅沒有像胡適一樣地提出民主改革等主張,是因為他沒有留學歐美,所以不懂西方的民主製度。這樣的看法,是迂腐的,更不是切合實際的。魯迅雖然沒有留歐美,但魯迅通過對歐美的文學藝術作品接觸了解了大量的西方思想,而更由於與魯迅自身的天性中就稟賦了一種和現代歐美文藝作品息息相通的個人主義精神,導致了他對西方文化的了解勝過了絕大多數當時的文人。而魯迅之所以沒有像胡適那樣倡導民主製度,那是因為他並不看好中國的民主。魯迅深知道,中國的“民”,如前麵提到的一樣,不過是一群烏合之眾,所以中國並不具備讓國民“自主”的條件(事實上,民國革命就是民主革命,最後導致的不過軍閥混戰)。另外,魯迅沒有像胡適那樣參與國家政事,也是因為他深知自己不是一個“入世”的人。
由於這樣深刻的洞察,使魯迅在對社會對文化的認識上,大大不同於,或者說超越了他的同代人,甚至當代大多數的中國文人。這樣的超越,也使魯迅更加孤獨,對中國的前途更加絕望,也使他在中國文化圈中處處受敵。當代人對魯迅的“罵人”,或者“痛打落水狗”等等總是念念不忘,似乎這顯示了魯迅的心胸之狹隘,然而這些人都忘記了,魯迅在當初才是受人欺負的“下狗”,是受大多數文人攻擊的對象。魯迅的受排斥是因為他不但背叛舊文化,也背叛作為群體的中國人。然而他沒有被孤獨所擊敗,也從未向他的對手妥協。魯迅這種堅持真理的精神,絕不是文革中紅衛兵式的仗勢欺人的態度,而是作為“弱勢”的個體對群體的強勢壓迫的不屈服,是真正的強者風範。
正由於魯迅的這個徹底的個人主義精神,魯迅才成為一個真正的超越民族主義的個人主義者。就像我搞不懂共產黨如何能把“貧民主義”的帽子戴在魯迅頭上一樣,我也更搞不懂“民族魂”,“愛國主義精神”等等帽子是怎麽戴上去的。如果說“呐喊”集中魯迅還有一絲喊醒“鐵屋子”裏昏睡的人的想法,在其它的雜文和散文中,我幾乎看不到這一點。魯迅對狹隘的愛國主義和民族主義不但忌諱,更是從正麵作過無數的尖刻的批判(比如在隨感錄38中的“合群的愛國的自大”與“個人的自大”,還有很多)。
4。在寫作的藝術形式(意識流和象征手法)中體現出的生命激情。
魯迅文學作品中除了其思想性(人文主義精神)以外,其藝術性也是在中國近代文學中最前衛的。魯迅是中國(甚至亞洲)最早體現意識流的作家。不但如此,魯迅在這一點上還是和歐美同步。歐洲最有影響的幾位意識流代表作家如喬伊斯,伍爾夫,普魯斯特等的主要作品都出現在19世紀的20年代前後,和魯迅的“狂人日記”及“野草”集是在同一時期。自然,和西方同步並不是衡量中國文學的標準,但現代西方文學風格在對傳統的突破,以及對人性(尤其個性)內在的深度挖掘上,正好和魯迅作品的內涵遙相共鳴。
意識流的手法主要受弗洛伊德的潛意識影響,是指在寫作的內容和形式上盡量不受“意識層”控製,而讓潛意識的內容在作品中作自然流動的一種反傳統的手法。魯迅主要從日本的文化環境中接受了西方的這一思潮,大膽地運用在自己的創作中。我個人認為魯迅對意識流的運用總體都成功的,並且非常自然。而這種“自然”,是來源於魯迅自身的藝術氣質,而非對西方文學風格的單純模仿。
魯迅在寫作中不但運用意識流,還有很多和象征手法相結合的運用。比如在“野草”集中,大量的對自然和人的描述,都是在比喻,擬人等手法中出現。比如在“秋夜”中對夜空的描述:
“這上麵的夜的天空,奇怪而高,我生平沒有見過這樣的奇怪而高的天空。他仿佛要離開人間而去,使人們仰麵不再看見。然而現在卻非常之藍,閃閃地眨著幾十個星星的眼,冷眼。他的口角上現出微笑,似乎自以為大有深意,而將繁霜灑在我的園裏的野花草上。”
魯迅的這種寫作形式決不是像一些當代詩人們玩弄文字一般的的廉價“遊戲”,而是在形式下還存在著豐富的內涵。而這個內涵的最主要的部分,就是魯迅的對生命激情的正麵歌頌。
在中國曆代文學中,我們很難見到“激情”二字。中國文人多重“淡雅”,“含蓄”,所以在詩詞歌賦中似乎總讓人感到一些“貧血”。這些風格並非不好,其中也有大量精品,但激情-這個人性中的非常重要部分-在中國曆代文藝創作中的幾乎完全缺失,不能不說是中國藝術中的缺陷。而在中國的當代文學藝術中,雖然開始有了些“激烈”的東西,卻仍然是一些壓抑之後的“發泄”,並非激勵人心的對生命的正麵歌頌。魯迅,幾乎是自屈原以後的是唯一的一個對生命正麵積極歌頌的一個,唯一的一個在作品中直抒愛恨的人。
對社會的失望,並沒有使魯迅沒有向其它文人那樣,回到自家後院去“悠然見南山”,也沒有盲目地隨“大流”地搞政治革命,而是使他在這片“荒漠”中更加潔身自好,更加頑強地求生。這個精神,在“野草題辭”中體現得最為明顯(“野草”,根據我個人的理解既是魯迅本人的象征,也是所有在壓抑人性的社會中還熱愛著生命的個體的象征):
“野草,根本不深,花葉不美,然而吸取露,吸取水,吸取陳死人的血和肉,各各奪取他的生存。。。”
而中國社會,卻是一個一方麵踐踏“野草”,另一方麵還要這個“野草”來裝飾自己的社會(平庸群體對優秀個體的精神剝削)。所以魯迅表達了他對這樣的現實的憎惡:
“我自愛我的野草,但我憎惡這以野草作裝飾的地麵。”
然而在這樣的黑暗中,魯迅仍然渴望生命,歌頌生命:
“但我坦然,欣然。我將大笑,我將歌唱。”
再如在中學課本中就有的散文“雪”,其中魯迅在對南北方的雪作了對比之後,形象地刻畫了“朔方的雪”:
“朔方的雪花在紛飛之後,卻永遠如粉,如沙,他們決不粘連,撒在屋上,地上,枯草上,就是這樣。屋上的雪是早已就有消化了的,因為屋裏居人的火的溫熱。別的,在晴天之下,旋風忽來,便蓬勃地奮飛,在日光中燦燦地生光,如包藏火焰的大霧,旋轉而且升騰,彌漫太空,使太空旋轉而且升騰地閃爍。
在無邊的曠野上,在凜冽的天宇下,閃閃地旋轉升騰著的是雨的精魂……
是的,那是孤獨的雪,是死掉的雨,是雨的精魂。”
這一段,是我見過的對雪的最富於詩意和想象力的描寫了。這裏的“如粉,如沙,。。。絕不粘連”,象征了獨立不羈的個人主義精神。魯迅這一篇“雪”,就是通過對“朔方的雪”的讚美,來表達他對獨立人格的崇尚。
正是這樣非凡的藝術手法和豐富的內涵,使魯迅文學作品成為近代文學中史中最有分量的一頁。
以上便是對我個人對魯迅的幾點最主要的認識。然而這幾點絕不是魯迅的全部。魯迅通過作品體現的人格還有很多其它方麵的閃光點,如思想中的存在主義傾向,中國文人中少見的幽默感,等等。總之,魯迅是一個綜合型氣質的文化人,從藝術,到思想,從社會現象到曆史,方方麵麵都顯示出他獨立思考能力和獨特的表現風格,決不是單純的一個“文學家”或者“思想家”能概括的。
魯迅的創作形式豐富多樣,從散文,小說到雜文,但所有的作品,不無圍繞著人文主義(也即“個人主義”)這個中心。魯迅的創作,不但豐富,還是及其原創的。其中我們見不到孔子,老子,見不到喬伊斯,弗洛伊德,我們隻看到一個人“魯迅”。
魯迅是中國幾千年來出現的第一個真正的人文主義者,但他卻不是中國人的“驕傲”,更不是中國人的“民族魂”,因為他身上根本不體現中國人的群體人格特征。魯迅不屬於中國人,也不屬於這個世界上的大多數人,或者任何一種思想團體,魯迅隻屬於他自己。作為一個徹底的個人主義者,一個熱愛生命的人,魯迅,就像他自己在“野草題辭”中表達的一樣,是在“陳死人的血和肉”地麵上一棵孤傲的“野草”。
2011。08.16
注一,“娜拉走後怎樣”,1923年12月26日魯迅與北京高等師範學校文藝會講演。
注二,“熱風六十五”“暴君下的臣民”,魯迅。
注三,“A History of Knowledge”, Charles Van Doren, Ballantine Books, 1992
注四,王曉明“魯迅傳”第十八章“橫站”:。。。在他(魯迅)生命的最後幾年,他甚至對一切打著新旗號的造反者都心存戒備。譬如一九三三年深秋,一批政府軍的軍官在福州成立“福建人民革命政府”,公開打出反對蔣介石和中央政府的旗幟,共產黨自然全力支援,上海的一些熱血青年,也紛紛前往助陣,魯迅看在眼裏,暗暗搖頭,他寫信對朋友說:幹聞此地青年,又頗有往閩者,其實我看他們[指福建人民革命政府的主持者]的辦法,與北伐前之粵不異,將來變臉時,當又是殺掉青年,用其血以洗自己的手而已。”4當他寫這段活的時候,陶煥卿的霸氣,王金發的專橫,乃至廣州“清黨”時的種種慘狀,都會在他心頭一一閃過吧。對規代中國的形形色色的造反者,他已經存了這樣固執的看法,現在又從李立三等人身上,看見了如此赤裸裸的功利心,如此無掩飾的綠林氣,他會作何感想呢?一九二八年他曾寫道:“所怕的隻是成仿吾們真像符拉特彌爾·伊力支[即列寧]一般,居然‘獲得大眾’;那麽,他們大約更要飛躍又飛躍,連我也會升到貴族或皇帝階級裏,至少也總得充軍到北極圈內去了。譯著的書都禁止,自然不待言。”5這實際上是重複了當年在東京作的那個預言。而到一九三六年,他和共產黨人結盟六年之後,他競又一次重複這個預言。有一回和馮雪峰閑聊,談著談著,他突然用玩笑式的語氣說:“你們來了,還不是先殺掉我?”馮雪峰愕然膛目,趕忙搖手:“那怎麽會呢,那怎麽會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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錢理群在北大的講座: “1936年魯迅剛去世時李霽野撰文回憶魯迅與馮雪峰的談話,說將來你們(指 共產黨)到來時,我將要逃亡,因為你們來了之後首先要殺我。“ http://bbs.yuwenonline.com/dispbbs.asp?boardid=42&Id=44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