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 寫的很清晰

回答: 《我理解的“一與二”》人在異鄉為異客2012-11-12 15:22:46

關於一,同意其餘三點, 不同意“一為萬物體”。沒有萬物,一還是存在。所以萬
物不是一的本體, 就象你的衣服不是你的本體一樣。

關於二, 同意。“二” 是指關係。因果律應是“一”定下的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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謝謝賜教,我得好好思考消化一下。:) -人在異鄉為異客- 給 人在異鄉為異客 發送悄悄話 人在異鄉為異客 的博客首頁 (0 bytes) () 11/12/2012 postreply 20:33: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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