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絕對是孔子反對的做法。也是基督反對。也是佛陀反對的。我讀過很多聖人寫的書,發現

他們都把愛別人(包括鄰居,親人,朋友,甚至敵人,惡人)為第一道德準則。這些都是極為清醒的人,沒有一個讚成還有什麽“大義”大的過對人的寬容和友愛。

而凡人們,創製各種理由,把這些牽強的理由指定為“大義”,成為殺人的理由。

基督之所以有十戒,其中一戒就是不可殺生(殺人)。所以,“大義"可以,但絕對沒有什麽滅親。

何況,如果任何“大義”需要靠滅親和殺人來聲張,這肯定不是大義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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