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屍屍不分,根本亂套。上之十八例,其實隻是這普遍現象很少的一部分而已,最嚴重的是漢字內在邏輯關係的破裂,漢字體係的瓦解。
早在談「簡化字」和「文字改革」二文中,已說得很清楚,絕對可以簡化,也該簡化。但不能把文字史的過去扭曲,隻有簡化,沒有繁化,事實上到隸定為止,漢字一直是在走邊簡邊繁的道路,而又以繁化為主要,因為社會在繁化,過去的字不足以應付新需要。由隸而楷,漢字基本穩定下來,現行的文字基本夠用,可以用組詞去表述新觀念。到了引進佛教,看到基本足以應付,再到引入西學,更是大挑戰,結果證明,這二千年的正體,完全可以承擔時代的使命。
文字的一般交流表達,用拚音也大致可以,甚至不必簡體字。隻是到時細緻一點的東西便難好好呈現了。正簡二體,看似都能交流表達,隻懂簡用簡,必以為如此。但繁簡都懂都充份掌握了,用慣了,當知方便之一麵,二者當沒有差別,然遇細膩的東西,要說清楚,讀清楚,則很有分別!如從一般的表達,再上溯古典,並付之永遠之未來,那正體之字,更加重要了,任重道遠!
文字除了日用的交流表達外,還有更多政治法律經濟文藝宗教等社會功能,更是一民族文化之載體,它需要與時俱進演化,但不是輕改亂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