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先,看看Walesonline關於朗朗的相關新聞的原始報道:
該報道第一句關注的是音樂會的安全問題:SECURITY concerns were raised at one of Wales’ leading concert venues yesterday after an audience member accosted one of the world’s greatest pianists on stage unopposed.
同時,報道引用觀眾的話說:“保安人員的反應簡直荒唐,那名觀眾(郭俊)一度把手伸進內側口袋我以為他要拔出一把搶來。”
另一位觀眾說:“我們感到擔心,一個觀眾就能這樣拿一束花跳上舞台,那很可能不是一束花,是武器或一把槍。這是我生平第一次在一場古典音樂會上看到這種情景。”
其實在中場休息時郭俊就把一個黃色信封夾在朗朗鋼琴的琴鍵上。
鑒於這種情況,朗朗的反應並不出人意料。如果說朗朗沒有好好和郭俊溝通而離開舞台是粗魯,那郭俊的這種行為是不是更加粗魯缺乏基本的禮儀教養?
其次,如何定位朗朗?
如果他是劉曉波,麵對他人的請求還置之不理,那我們完全有理由譴責他的虛偽膽怯和粗魯,但是朗朗不過是一個靠彈琴掙錢的商人,要求他用自己的商業前途做賭注來表達一種他自己未必認可的政治理念,這現實嗎?拋開政治不談,任何一位演藝大腕,你突然上台要求他演唱一首你喜歡的歌曲,他/她會如何反應?就算他/她“佛袖而去”,你有權力破口大罵嗎?如果把500萬美元放在你麵前讓你和中共做生意,我猜你未必會比朗朗作的更好。
站著說話是不感到腰疼的。
朗朗,89年他7歲,在過後的暗無天日的鋼琴訓練裏,在中共的那種教育下,你要他如何理解六四?要他如何成為一個“討伐專製的民族英雄”?
就算朗朗是“黨和國家領導人”,你要求中宣部部長聲討六四,愚蠢的是誰?
難道我們僅僅是因為自己占據了道德高度,就可以強行要求他人按自己的價值觀行事了嗎?這不又回到了文革?
最後,我們可以譴責一個人的無恥,但沒有權利強迫一個人高尚。也就是說,我們可以批評朗朗在白宮彈奏《我的祖國》,但沒有權利指責他對六四保持沉默。
打著民主旗號實施專製的做法可以休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