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文大概是:有物混成,先天地生,獨立而不改,周行而不怠,吾不知其名,字之曰道。
如果是在天地之前生的,怎麽會是物件呢?
“有物混成,先天地生”,我的解釋是:“有種東西是在混沌狀態就形成了,是在天地形成之前就已經確定了。”這和後麵的“天法道”是相輔相成的。
在“人法地,地法天,天法道,道法自然”中的“法”是動詞。有“依從。。。規律”的意思。
我覺得在研究任何東西的時候,都不要搞玄學。把事情說得雲山霧罩的,等於沒說一樣。任何思想,任何學說要讓大眾能聽明白能接受才行。當我們仰望天空,俯察大地的時候,一切都是一目了然的,真理也是這樣,其最大的特點應該是其簡明性,不然不能成為真理,也是沒用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