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先,孔子沒有教人掩飾罪惡。
其次,隱,是惻隱不忍中來,是直心的表現,孔子說的直在其中,就是這個意思。隱之為直,是更細更內在更本質的直道,孔子予以揭出,實在不得了!此人倫道德之源,後來到孟子,講仁之端等四端,加以發揚光大。
再次,不把人之惡隨便張揚,是治惡的一種方法。你小孩放學後和同學吵架,說了粗話,你值得把事扯到老師那兒批評記過麼?把小孩拉到一邊跟他耐心講道理,要他知錯,幫他向當事人認錯。如不給孩子留情麵,拉去示眾,孩子沒有尊嚴下,千夫所指,嘴即使軟,心反更硬。老人像小孩,幫他真的明白認錯改過,為長者隱,完全適合。
所以為親者隱,是有其倫理精神和道德實踐的道理在。當然光有這個,不等於不需要法律和司法了。但光有法治,不從人心根本去開導,徒法不能自行的,孔子說子為父隱,是針對那一種隻重外在法之表麵直道,卻寡恩薄義的思想,有的放矢的。
最後補充一點。西方現代法律,有防止傷害親人感情的規定,英美法律,法庭不能強逼人對親人做不利的陳述,如夫婦對其配偶。大陸法係,包括日本,規定親屬享有拒絕作出對親人不利的陳述。理由何在?防止個別的正義,去傷害普遍至真至聖的親情。法律要捍衛人性,不是傷害人性。即使由現代法理,我們也可看到與孔子親親相隱之不謀而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