確實,這世界上就沒有絕對的事物,包括自由。也可以說成是生而為人的遺憾吧。
自由如果用行為來定義,就有太多局限,把想做不能做的事情都稱為不自由就有點太狹隘了。更何況,同樣的行為在不同的人眼裏因自由的標準不同,會有自由和不自由的歸類。我覺得自由是一種精神層麵的思想的自由,才能夠突破物質世俗層麵的限製,這樣心中自會有一種自由的開闊感。在行為中實現這種精神上的自由,不是靠阿Q,而是靠變通,用外圓內方的方式來堅持並實現原則。道理是直的,而道路永遠是彎的。
這樣來看父母對子女的幹涉就稍微好理解一些。就說喝豆漿還是牛奶吧,如果子女去搞清楚為什麽父母讓你喝牛奶,比如是為了補鈣,那麽或許就可以理解父母的好心,接受喝牛奶,但如果相信某些研究的提法說東方人的胃更能消化豆漿的營養,也許就可以說服父母讓自己喝豆漿,如果不知哪個好,就根據自己口味來定。喝什麽不重要,自己獨立的思考判斷能力才能通向自由的基礎。但子女幼時常不如父母有見識,信任父母的話,在自己拿不定主意的時候,不妨聽聽父母的。如果自己堅決相信自己的選擇,就聽從自己。不管是否有違父母,不管以後是否有什麽樣的結果,隻要經過了自己的思考,那都是自由,也是成長,就算有不堪的後果也不必後悔當初的順從或忤逆。自由,也體現在為尋求自由準備付出代價的自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