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的生活有兩個層麵,權利是基礎層麵的,是人格和自由意誌層麵的,生活的能力技能是建立在此之上的。(權力不是權利,權利-Right,是人與生俱來的天賦人權,是自有的;權力-Power,是相對別人的,來自體製的)。
專製社會和自由社會的差別有很多,其中一個是:
專製社會的人民被一幫騙子把人們天生的權利(天賦人權)給騙走了。
專製社會的人們在成長過程中,首先麵對的不是如何發展自己,而是不得不先乞討本來屬於自己的權利,乞討本來屬於自己的自由。比如言論自由,思想自由,免於恐懼地自由,等等,這些上帝、老天爺給與每個人的天賦人權莫名其妙地被一些混賬、惡棍給半嚇半騙給拿走了。連魯迅再世都可能不得不先乞討自己說話的權利。這些無賴、混蛋、流氓從哪裏來的權利,讓他們覺得自己有權利限製別人自由說話、發表意見、自由發展的權利?
而自由社會的人們不需要爭取自己自由發展的權利,因為沒有人搶奪他們的這項權利,沒有人把他們天生的權利騙走。
專製社會的人必須先從地下室爭取到走到地麵的權利,呼吸自由空氣的權利,然後才可能去發展自己的生活技能;而自由社會的人可以直接從正常的地麵出發,去發展自己的技能,想幹啥就幹啥。
就像馬斯克的火箭、電動汽車。和Paypal, 他不需要克服那個“我有沒有權利幹這事的心理束縛”,這些東西國家讓我幹麽?而是直接進入“我有沒有能力”幹這個事,怎麽樣才能技術上把它做成。
這樣看來,從人權上說,專製社會是破壞人權的,反人類的;從技術上說,專製社會的附加壁壘(人必須先尋求被騙走、被剝奪的天然權力)也導致它不如自由社會有效率。
讓自己生活在自由社會裏,不需要去爭取權利,直接使用權利,發展自己的技能。
-------
本來文章裏因為拚音把權利誤為權力了,現在這是改過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