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兩蔣時代”台灣對大陸采取的是“不接觸、不妥協、不談判”的“三不政策”。1987年,蔣經國剛開放台灣人赴陸探親,第二年就去世了。李登輝繼任總統。
1988年1月,李登輝開始執政,4月即以通郵為起點全麵開放兩岸交流,並有步驟地開啟了兩岸的統一步伐——
1990年4月,李登輝派密使——南懷瑾的弟子張尚德——訪問華東師範大學哲學係,並尋求與前上海市長汪道涵的接觸,並進行了私下會談,從而撬開了兩岸溝通的大門,開啟了兩岸統一的進程。這次上海會麵之後,兩岸加快了名為民間、實為官方的交往步伐。
1990年10月7日,李登輝成立“國家統一委員會”並親任主委,同年11月21日又成立名為民間、實為官方的“海基會”;大陸也積極跟進,並於第二年的12月16日對應成立了“海協會”,會長就是汪道涵。
1991年2月23日,李登輝馬不停蹄,親自領導製定了《國家統一綱領》,提出“民主、自由、均富的中國”的統一主張,並在《國家統一綱領》中列明了統一的方式、步驟和時間表。可見李登輝當時對兩岸統一的誠意、自信和雄心壯誌。 全文如下——
《國家統一綱領》
中華民國八十年二月廿三日(1991-2-23)
國家統一委員會第三次會議通過
中華民國八十年三月十四日(1991-3-14)
行政院第二二二三次會議通過
壹、前言
中國的統一,在謀求國家的富強與民族長遠的發展,也是海內外中國人共同的願望。海峽兩岸應在理性、和平、對等、互惠的前提,經過適當時期的坦誠交流、合作、協商,建立民主、自由、均富的共識,共同重建一個統一的中國。基此認識,特製訂本綱領,務期海內外全體中國人同心協力,共圖貫徹。
貳、目標
建立民主、自由、均富的中國。
叁、原則
1. 大陸與台灣均是中國的領土,促成國家的統一,應是中國人共同的責任。
2. 中國的統一,應以全民的福祉為依歸,而不是黨派之爭。
3. 中國的統一,應以發揚中華文化,維護人性尊嚴,保障基本人權,實踐民主法治為宗旨。
4. 中國的統一,其時機與方式,首應尊重台灣地區人民的權益並維護其安全與福祉,在理性、和平、對等、互惠的原則下,分階段逐步達成。
肆、進程
1. 以交流促進了解,以互惠化解敵意;在交流中不危及對方的安全與安定,在互惠中不否定對方為政治實體,以建立良性互動關係。
2. 建立兩岸交流秩序,製訂交流規範,設立中介機構,以維護兩岸人民權益;逐步放寬各項限製,擴大兩岸民間交流,以促進雙方社會繁榮。
3. 在國家統一的目標下,為增進兩岸人民福祉:大陸地區應積極推動經濟改革,逐步開放輿論,實行民主法治;台灣地區則應加速憲政改革,推動國家建設,建立均富社會。
4. 兩岸應摒除敵對狀態,並在一個中國的原則下,以和平方式解決一切爭端,在國際間相互尊重,互不排斥,以利進入互信合作階段。
二、中程——互信合作階段
1. 兩岸應建立對等的官方溝通管道。
2. 開放兩岸直接通郵、通航、通商,共同開發大陸東南沿海地區,並逐步向其他地區推展,以縮短兩岸人民生活差距。
3. 兩岸應協力互助,參加國際組織與活動。
4. 推動兩岸高層人士互訪,以創造協商統一的有利條件。
三、遠程——協商統一階段
成立兩岸統一協商機構,依據兩岸人民意願,秉持政治民主、經濟自由、社會公平及軍隊國家化原則,共商統一大業,研訂憲政體製,以建立民主、自由、均富的中國。
1991年4月28日,台灣海基會副董事長兼秘書長陳長文訪問北京,並於次日與大陸國台辦副主任唐樹備會談。
1991年5月1日,李登輝宣布廢除1948年5月10日國會頒布的《動員戡亂時期臨時條款》,並宣布結束長達45年的內戰狀態。這也意味著民國政府開始承認中共政府的合法性,不再稱之為“叛亂團體”,意在為兩岸兩個政府的對等談判奠定法律基礎。
1991年11月3日至11月7日,陳長文再赴北京與唐樹備舉行商談。
1991年12月16日,大陸“海峽兩岸關係協會”(簡稱“海協會”)在北京成立,由前上海市長汪道涵為會長,並受中共中央台辦及國務院台灣事務辦公室的指導。由此,兩岸政府以“海基會”與“海協會”會談的形式,繼續進行商談與交流。
雄心勃勃的李登輝馬不停蹄、緊鑼密鼓地主導著兩岸的統一進程和步伐,中共也在跟進,顯示出李登輝當時對兩岸統一的信心和緊迫感,也難怪他在台灣有了除“民主先生”之外的另外兩個雅號:“急統總統”和“統一先鋒”。是讚譽,還是揶揄?應該是兼而有之吧?
但接下來的形勢發展顯然給這位“急統總統”和“統一先鋒”兜頭潑了一盆冷水。
1992年3月22日至3月27日,海基會許惠佑等6人再赴北京,進行第一次工作性商談。“‘一個中國’的表述問題”首次提上了台麵。大陸海協會一再要求台灣方麵表明“堅持一個中國原則”的態度,並以此作為繼續協商的條件,卻拒絕表述“一個中國”的政治涵義。台灣談判代表當然明白其用意,所以堅持讓中共代表澄清涵義。雙方各不相讓,出現分歧,但都表明繼續協商。
1992年7月16日,為了促進兩岸民間交流,在李登輝的力推下,立法院通過《台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
1992年8月1日,在中共代表拒不清楚表述“一個中國原則”具體涵義的情況下,李登輝主持“國家統一委員會”,討論通過了台方《關於“一個中國”的涵義》的決議。原文如下:
《關於「一個中國」的涵義》
國家統一委員會第八次會議通過
日期:民國八十一年八月一日(1992年8月1日)
一、海峽兩岸均堅持「一個中國」之原則,但雙方所賦予之涵義有所不同。中共當局認為「一個中國」即為「中華人民共和國」,將來統一以後,台灣將成為其轄下的一個「特別行政區」。我方則認為「一個中國」應指一九一二年成立迄今之中華民國,其主權及於整個中國,但目前之治權,則僅及於台澎金馬。台灣固為中國之一部分,但大陸亦為中國之一部分。
二、民國三十八年(公元一九四九年)起,中國處於暫時分裂之狀態,由兩個政治實體,分治海峽兩岸,乃為客觀之事實,任何謀求統一之主張,不能忽視此一事實之存在。
三、中華民國政府為求民族之發展、國家之富強與人民之福祉,已訂定「國家統一綱領」,積極謀取共識,開展統一步伐;深盼大陸當局,亦能實事求是,以務實的態度捐棄成見,共同合作,為建立自由、民主、均富的一個中國而貢獻智能與力量。 1992年10月26日至10月30日,台灣海基會許惠佑與大陸海協會周寧繼續在香港舉行兩會第二次工作性商談,這就是後來產生“九二共識”的九二香港會談。3天的談判又卡在了“‘一個中國’的表述問題”上。
在3天的談判中,雙方就“‘一個中國’的表述問題”先後交手四個回合——
第一回合,周寧首先提出“一個中國”問題,許惠佑以事務性協商不涉及政治為由拒絕。
第二回合,周寧再提出“一個中國”問題,許惠佑讓周寧澄清“一個中國”的涵義,周寧以“事務性協商隻要表明堅持一個中國原則的態度,不討論一個中國的政治涵義”為由拒絕。
第三回合,雙方各自提出五個書麵表述“一個中國”的方案,雙方各自拒絕接受對方的方案。雙方表述方案抄錄如下——
大陸的方案:
1、海峽兩岸文書使用問題是中國的內部事務。
2、海峽兩岸文書使用問題是中國的事務。
3、海峽兩岸文書使用問題是中國的事務。考慮到海峽兩岸存在不同的製度(或稱國家尚未完全統一)的現實,這類事務具有特殊性…
4、在海峽兩岸共同謀求國家統一的過程中,雙方均堅持一個中國之原則,對兩岸公證文書使用(或其它商談事務)加以妥善解決。
5、海峽兩岸關係協會,中國公證員協會與海峽交流基金會,依海峽兩岸均堅持一個中國之原則的共識。
台灣的方案:
1、雙方本著“一個中國,兩個對等政治實體”的原則。
2、雙方本著“謀求一個民主、自由、均富、統一的中國,兩岸事務本是中國人的事務”的原則。
3、鑒於海峽兩岸長期處於分裂狀態,在兩岸共同努力謀求國家統一的過程中,雙方均認為必須就文書查證(或其它商談事項)加以妥善解決。
4、雙方本著“為謀求一個和平、民主、統一的中國的原則”。
5、雙方本著“謀求兩岸和平、民主、統一”的原則。
第四回合,為縮小分歧,台灣海基會代表提出三項修改表述方案,並建議如不能達成協議,可各自口頭表述。
台灣海基會代表提出的三項修正表述方案是:
1、鑒於中國仍處於暫時分裂之狀態,在海峽兩岸共同努力謀求國家統一的過程中,由於兩岸民間交流日益頻繁,為保障兩岸人民權益,對於文書查證應加以妥善解決。
2、海峽兩岸文書查證問題是兩岸中國人間的事務。
3、在海峽兩岸共同努力謀求國家統一的過程中,雙方雖均堅持“一個中國”之原則,但對於一個中國的涵義,認知各有不同。惟鑒於兩岸民間交流日益頻繁,為保障兩岸人民權益,對於文書查證,應加以妥善解決。
1992年10月30日,大陸海協會代表以無權決定是否按受口頭表述為由退出談判,不辭而別,返回北京。談判破裂。(整理者感言:為什麽不用電話或電報與上峰溝通?)台灣海基會代表卻仍然留在香港希望繼續商談,一直停留到11月5日深夜商談無望才離港返台。(整理者感言:等了6天啊,可見其誠意!)
1992年10月31日,台灣陸委會副主委馬英九發表談話:“在'一個中國'的原則問題上,中共如果想用模糊的概念把我們吃掉,我們是絕對不能接受的,我方不能接受不加注說明的“一個中國”原則。”
1992年11月6日,台灣談判代表返台後陸委會副主委馬英九又在《中央日報》上指出:“商談功虧一簣的原因有四:…2、大陸海協會既然派員赴港進行商談,理應在上述議題得到具體結果之後再行離港,海協會代表卻不顧海基會繼續商談的要求逕行返回大陸…海協會明知雙方就有關‘一個中國’的表述問題並無交集,卻對外一再揚言雙方已獲得共識。”(見下麵的《中央日報》截圖) 1993年4月27日至4月29日,“兩會”會長在新加坡舉行第一次汪辜會談。經過連續3天密集協商,雙方在1993年4月29日上午簽署4項事務性協議。兩岸關係邁出了曆史性的重要一步。
1993年9月1日,中共國台辦發表了第一個兩岸問題白皮書《台灣問題與中國統一》白皮書(2000年2月1日又發表了第二個白皮書《一個中國的原則與台灣問題》白皮書)。1993年的第一個白皮書強調的是,世界上“隻有一個中國,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是中國的唯一合法政府,台灣是中國的一部分”“中國政府解決台灣問題的基本方針是‘和平統一、一國兩製’”。白皮書明確指出,“一個中國”就是中共政府。中華民國被否定,從而也就失去了“對等談判”的資格。台灣方麵當然不認同,兩岸“對等協商”的大門被關閉。在此背景下,
1995年6月9日,李登輝應母校邀請在美國康奈爾大學校友會上發表《民之所欲,長在我心》演講,其中多次提到“中華民國”“中華民國在台灣”“在台灣的中華民國”和“台灣經驗”,顯然是對導致香港談判破裂的“一個中國”涵義的一種回應和宣示——宣示中華民國存在的事實。他在演講中說,“在台灣的中華民國”不流血的民主轉型“展現了卓著的獨特性,可以說是在‘經濟奇跡’之外,塑造了成功的‘政治奇跡’”還引經據典說,“早在兩千多年以前,中國的古書《尚書》就有‘民之所欲,天必從之’的說法,我本人服務公職的準則,也就是‘民之所欲,長在我心’!”“台灣經驗”證明“儒家的民本精神與現代民主理念毫不衝突”“此一經驗已經得到國際社會充分的肯定,也是許多發展中國家可以借鏡的典範”。強調“主權在民”:“本人從政以來,始終以民眾的需要及意願,作為施政的明燈。本人也很誠意地希望,大陸的領導人士,未來也會接受如此的指引,因為我們在台灣的成就很顯然的能夠幫助中國大陸經濟自由化和政治民主化。我曾一再呼籲北平領導當局放棄意識形態的對立,為兩岸中國人開啟和平競爭與統一的新時代。隻有‘雙贏’的政策,才能維護中華民族的最佳利益,也隻有互相尊重,才能逐漸達成中國統一在民主、自由和均富製度下的目標。”
中共對李登輝的這個演講表達了強烈不滿,首次把這位“急統總統”和“統一先鋒”定性為“台獨”和“變相台獨”,把這個演講也定性為“台獨演講”,除了央視連番批判轟炸外,人民日報和新華社還聯合發表了3篇社論進行批判,重點對李登輝在演講中提到的“中華民國”“中華民國在台灣”“在台灣的中華民國”“主權在民”“國際地位”等說法進行了憤怒的指責和批判。
1995年6月16日,大陸海協會致函海基會,宣布中止了兩岸談判,並中斷了為第二次汪辜會談所做的準備。兩岸關係變得緊張。
(整理者感言:客觀地說,從台灣方麵來講,在兩岸因“一個中國”涵義分歧而導致談判破裂、中共仍在宣揚“一中”就是中共、中共政府是“中國的唯一合法政府”的情況下,李登輝在國際場合高調重複提到“中華民國”“中華民國在台灣”和“在台灣的中華民國”,其實也是一種不得已之舉。很明顯,他既是在向中共喊話正視現實和曆史事實,也是在兩岸內部協商失敗後向世界宣示中華民國存在之事實,意在“以正視聽”,否則現在台灣連“九二共識”都不用談了。顯示出這是一種明智之舉,是李登輝的一種高超的智慧。也許有人會說,自家內部的事自家商量,再怎麽著也不能捅到外麵,讓內部問題“國際化”。但這顯然是爭議雙方中強勢一方的想法。)
事已至此,既然兩岸不能攜手前行,就隻能兄弟過河、各自努力了。李登輝之後的作為似乎在說:對不起,你想摸石頭就摸吧,小弟俺先過橋去了。
1996年3月,台灣舉行第一次總統直選。3月18日到25日,中共在台灣海峽進行了為期一星期的三軍聯合實彈演習,兩岸關係急轉直下。中共軍演激發了台灣人的投票熱情,他們似乎毫不懼怕,在導彈轟鳴聲中紛紛出來投票,李登輝高票當選為中華民國第九任總統。 1996年5月20日,李登輝宣誓就任中華民國第9任總統。他在就職演說中說:“今天,2130萬同胞正式邁進‘主權在民’的新時代。今天,在台灣的我們,以無比的驕傲與自信,堅定地告訴全世界:我們已經成功地站上民主興革的高峰,且將屹立不搖!我們已經清楚地證明中國人有能力施行民主製度,運用民主政治!20世紀的中國是一個苦難的國家,先是外患不斷,而後,50年來又因意識形態的不同,造成‘中國人打中國人’的悲劇,積累了同胞手足間的對立與仇恨。登輝一向主張,在邁進21世紀的前夕,海峽雙方都應致力結束曆史的悲劇,開創‘中國人幫中國人’的新局。因此,6年來,在確保台澎金馬安全與維護全民福祉的前提下,我們無時不以積極主動的作為、務實雙贏的思考,發展兩岸關係,推進國家統一大業。但是,由於中共始終無視於中華民國在台澎金馬地區存在的事實,致使海峽兩岸關係的發展,時生波折。去年以來,為了反對民主,中共對登輝個人發動一波又一波‘欲加之罪、何患無辭’的誣蔑,但是登輝忍辱負重,不予理會。因為以其人之道還治其人,解決不了累積50年的曆史問題。中華民國本來就是一個主權國家。海峽兩岸沒有民族與文化認同問題,有的隻是製度與生活方式之爭。在這裏,我們根本沒有必要、也不可能采行所謂‘台獨’的路線。40多年來,海峽兩岸因為曆史因素而隔海分治,乃是事實;但是海峽雙方都以追求國家統一為目標,也是事實。兩岸唯有麵對這些事實,以最大的誠意與耐心進行對談溝通,化異求同,才能真正解決國家統一的問題,謀求中華民族的共同福祉。今天,登輝要鄭重呼籲:海峽兩岸,都應該正視處理結束敵對狀態這項重大問題,以便為追求國家統一的曆史大業,作出關鍵性的貢獻!全國同胞們:今天我們在台灣實現了中國人的夢想!我們相信,同樣是中華民族的一份子,在台灣做得到的,在中國大陸也可以做到。因此,我們願意以建設的經驗,導引中國大陸發展的方向,以進步的成果協助大陸億萬同胞改善生活福祉,進而集合兩岸中國人之力,共謀中華民族的繁榮與發展!登輝深信,在21世紀,中國人必能完成和平統一的曆史大業!”
雖然兩岸關係緊張,協商中斷,但李登輝並沒有放棄。
1997年4月22日,在台灣海基會的努力下,“兩會”在北京恢複協商,並促成了之後的辜振甫訪問北京,舉行第二次汪辜會談並會見大陸領導人。但此次協商分歧更大。
1997年11月7日和1998年1月19日,台灣海基會兩次主動致函海協會,敦促兩岸在“一個中國、各自表述”的基礎上恢複兩會協商,同時提出兩岸協商結束敵對狀態,締結和平條約的主張。
1998年1月26日,大陸海協會秘書長唐樹備發表談話,回應說:台灣方麵所謂“一個中國、各自表述”的說法是不合實際的。兩會在l992年達成的共識是:兩會在事務性商談中隻要承認海峽兩岸都是一個中國就可以了,不去討論一個中國的政治內涵。
1998年2月24日,大陸海協會複函台灣海基會:“我會一貫主張應進行兩岸政治談判以為真正改善和發展兩岸關係創造條件。我會願意接受有關方麵授權,與貴會協商兩岸政治談判的程序性事宜,並隨之著手安排重開經濟性、事務性議題商談。”
1998年10月14日,辜振甫率團訪問大陸,再次達成四項加強對話、恢複協商的共識。這就是第二次汪辜會談。
1999年6月27至29日,兩會在北京商談,就落實四項共識交換了意見,並就汪道涵9月中旬或10月初訪台達成初步共識。
1999年6月27至29日,兩會在北京商談,就落實四項共識交換了意見,並就汪道涵9月中旬或10月初訪台達成初步共識。
1999年7月9日,李登輝接受德國自由之聲記者采訪,借機澄清了大陸與台灣的定位,主要談了兩點:一是中華民國是主權獨立的國家,中華民國與中華人民共和國的關係是“特殊國與國關係”,而非“合法政府”與“叛亂團體”或 “中央政府”與“地方政府”關係;二是堅決拒絕大陸“一國兩製”的構想,追求民主統一,以台灣“自由、民主、均富”的經驗統一中國。
1999年7月9日李登輝接受德國之聲電台記者采訪原文摘錄:“我要就曆史及法律兩方麵來答複。中共當局不顧兩岸分權、分治的事實,持續對我們進行武力恫嚇,的確是兩岸關係無法獲得根本改善的主要原因…1991年修憲以來,已將兩岸關係定位在國家與國家,至少是特殊的國與國的關係,而非一合法政府、一叛亂團體,或一中央政府、一地方政府的一個中國的內部關係…麵對台海兩岸的情勢發展,我們將持續慎重推動兩岸間的交流,積極促成彼此對話與協商…解決兩岸問題不能僅從統一或獨立的觀點來探討,這個問題的關鍵是在於製度的不同。從製度上的統合,逐步推演到政治上的統合,才是最自然、也是最符合中國人福祉的選擇。因此,我們也希望中共當局能早日進行民主改革,為民主統一創造更有利條件,這是我們努力的方向…”
1999年7月10月,辜振甫發表談話,稱兩岸之現實就是存在“兩個對等的政治實體”,應將兩岸會談升級為國與國會談。
1999年7月12日,汪道涵要求辜振甫澄清他的談話。
1999年7月30日,台灣海基會以“辜董事長談話稿”的形式書麵稿寄給大陸海協會,並表示“特殊國與國關係”是台灣方麵對“一個中國,各自表述”的表述現式,“特殊關係”的說法是為了奠定兩岸對等的基礎,以提升對話的層次,是我們追求中國未來在民主、自由、均富下統一的既定政策。
1999年7月31日,大陸海協會致電海基會:“貴會今日(7月30日)下午2:00來函及‘談話稿’,嚴重違背了1992年貴我兩會關於‘海峽兩岸均堅持一個中國原則’的共識,我會不予接收,現予退回。”並以海協會負責人談會方式指責辜振甫別有用心地將1992年兩會達成的“海峽兩岸均堅持一個中國原則”的口頭共識歪曲為“一個中國口頭上各自表述”,是枉費心機。
隨後,大陸海協會又一次單方宣布中止了兩會協商。兩岸關係持續惡化,汪道涵九、十月間的訪台計劃泡湯,第三次擬議中的汪辜會談也因此流產。
2000年2月1日,中共又發表了第二個白皮書《一個中國的原則與台灣問題》,除繼續批判李登輝的“特殊兩國論”外,明確指出“一個中國原則是中國政府對台政策的基石”,重申了“世界上隻有一個中國,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是中國的唯一合法政府,台灣是中國不可分割的一部分”,“這是和平解決台灣問題的前提”,是“‘和平統一、一國兩製’的基本方針”,“在一個中國原則下什麽都可以談;統一後實行‘一國兩製’”;“統一後台灣實行高度自治,中央政府不派軍隊和行政人員駐台”…
2000年3月20日,台灣首次政黨輪替,陳水扁上台。麵對持續惡化的兩岸形勢和中共拋出的白皮書,台灣的新政府也在積極尋求對策。
2000年4月28日,馬政府前國安會秘書長蘇起為陳水扁發明“九二共識”一詞作為“一個中國、各自表述”的同義詞,建議陳水扁以其模糊性繼續與中共進行交往,但陳水扁認為不符合曆史事實,沒有采納(蘇起2013年7月25日在民進黨華山會議上說,他2000年給阿扁發明“九二共識”是希望讓民共兩黨能繼續溝通和解,從而保護台灣的利益。沒想到竟然是中共接受但民進黨不接受,而且被痛罵多年、越罵越有名…*****/zQMwJfc ) 2000年5月20日,陳水扁在總統就職典禮上發表“未來一個中國”的主張:“海峽兩岸人民源自於相同的血緣、文化和曆史背景,我們相信雙方的領導人一定有足夠的智慧與創意,秉持民主對等的原則,在既有的基礎之上,以善意營造合作的條件,共同來處理未來“一個中國”的問題。”之後又發表“四不一沒有”主張,以應對中共的白皮書(“四不”是指:不宣布獨立、不更改“國號”、不推動“兩國論入憲”、不推動改變現狀的“統獨公投”;“一沒有”是指“沒有廢除《國家統一綱領》與‘國統會’的問題”)。但中共並不買賬。此後兩岸關係持續惡化,險些發生第二次台灣危機。
2005年1月3日,汪辜會談的兩位主角之一辜振甫去世。12月24日汪道涵又去世。兩岸交流的管道中斷。
2005年4月26日,連戰訪問大陸,開始8天7夜的“破冰之旅”,期間又把蘇起在2000年4月發明的“九二共識”拿了出來。中共乘機接受了“九二共識”並將其作為兩岸交流的基礎。(整理者感言:若知今日,何必當初?)
2008年馬英九上台後至今,也繼續延用“九二共識”與中共進行交往,並且雙方都把它作為“兩岸交流的基礎和前提”。(整理者感言:哈哈,不知馬總統是忘了自己1992年的兩次公開談話(可回看上邊的《中央日報》截圖),還是故意附和對岸玩模糊遊戲?你好歹也是堂堂民國總統,白紙黑字,鐵證如山,竟然如此自搧嘴巴,情何以堪?誠信和嚴肅性又何在?)
以上就是“九二共識”的來龍去脈。但由於無任何書麵文字證明,且當年直接授權談判或涉入處理的當事人,如中華民國總統李登輝、行政院大陸委員會主委黃昆輝、副主委馬英九、海峽交流基金會董事長辜振甫 、秘書長陳榮傑、法律服務處長許惠佑等人均先後否認曾有此共識的存在(值得注意的是,當時的陸委會副主委馬英九還曾在1992年香港會談破裂後兩次公開否認和指責,詳見前述)。至今,台灣各界對九二香港會談是否有所謂“九二共識”的爭議仍在繼續。
2014年7月27日,93歲的李登輝接受BBC記者采訪,再度談到“兩岸統一的先決條件”。他在回答BBC記者提問時說:“大陸一直表示台灣是中國的一個省,這是有問題的…國家要統一,需要有一些先決條件——隻有當大陸實現了民主化、自由化、宗教自由及軍隊國家化後,台灣才能與大陸談統一的問題。隻是覺得大陸要成為一個民主國家,目前來看仍然遙遙無期。” 2015年5月7日,馬英九觀摩陸委會舉辦的兩岸交流回顧展時將李登輝和蔡英文等拉了出來(因為蔡英文在2000年前後也曾提過“未來一中”),引發爭議和互杠,當年的參與者、學者和政治人物也悉數卷入論戰,成為台灣輿論的焦點,不少大陸學者也紛紛加入討論,並在台中的一個兩岸論壇上引發麵對麵的激烈爭論。而蔡英文卻指責是馬英九精心策劃的“選舉操作”…
以上就是“九二共識”的來龍去脈和前世今生。不知您看過之後有何感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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