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們這條支線談的是:亞洲跆聯為什麽沒有指出前麵兩次檢查的人員有過失。

本帖於 2011-01-08 08:16:39 時間, 由超管 論壇管理 編輯

如果“帶進場”就違規的話,前麵兩次的檢查人員就有過失。這個亞洲跆聯不是應該很清楚嗎?為什麽他們就不敢在這個問題上認錯呢?

如果“帶進場”不算違規的話,前兩次的檢查人員當然就沒什麽錯了。

請你分清楚。。。

所有跟帖: 

你讀了我的帖子沒有?請你拿出規則來怎麽老拿不出來? -不明則問- 給 不明則問 發送悄悄話 不明則問 的博客首頁 (218 bytes) () 12/23/2010 postreply 08:58:35

拿不出規則來的才叫詭辯。 -不明則問- 給 不明則問 發送悄悄話 不明則問 的博客首頁 (0 bytes) () 12/23/2010 postreply 09:14: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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