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實今年上半年的時候差點就離開了,本來是要悄悄地離開,可是沒想到現在的離開會是那麽風風雨雨,不吐不快。不過如果那個時候離開,也許就沒有今天的諸多事情,也許不會有今天的分手。
戀愛弄得不好是一種傷人的事。我曾經被一段感情傷了三年。所以對這個記憶猶新,避之不及。
與她相識是偶然,戀愛是源於我的好奇心,走到今天的風風雨雨互相傷害,也許是偶然,也許是必然。我想,開始這一段錯誤的愛情,全部的錯誤都在我。
我們分手的原因很簡單,因為我不該在這裏寫詩寫東西。詩詞和文章,成為猜疑的根源,讓她懷疑我另有新歡。但是這不足以讓我憤怒。讓我憤怒的是這次分手的導火線---寫給丁香的詩。
本來,我並無給丁香寫詩的念頭。是她在論壇裏看到我砸了丁香的磚,懷疑我傷了丁香的心,讓我寫文章給丁香挽留。於是,在大家的詩詞紛紛出爐的下午,本已封筆的我不得不立即上馬,利用丁香的EMAIL地址的前半段為題材,半個小時寫完兩首詩,一個小時寫完後麵的文章,同時還盡量在論壇拖延時間以便不顯得失禮。我很心寒的是這篇並非出自我本意的文章被用來作為指責我移情別戀的證據。
很奇怪的是每到重大節日,如生日和情人節,也不需要她提醒,我都會給她寫詩,嵌入她的芳名。怎麽那個時候就沒有移情別戀的傾向了,怎麽收到詩詞的時候就讀一遍就扔一邊了?怎麽不拿出來做文章呢。情人節不能相見,準備派人給她獻上玫瑰,她嫌經濟危機時期太過招搖,所以拒絕了,為什麽不能給我送巧克力呢?
為什麽每天的殷勤問候都不被認為是愛呢?
為什麽每次叢林任務回來拖著遍體鱗傷的身體第一個發照片給她,就不認為是愛呢?
為什麽幾個小時不見,就會發個MISS過去,就不被當作是愛呢?
為什麽放棄每天的社交時間來陪她,就不被當作是愛呢?
為什麽經常給我一個約會時間自己卻忘了,結果讓我苦苦守候幾個小時,而我也沒有太多的怨言,就不當作是愛呢?
為什麽周末在圖書館的時候經常突然一句“BYE BYE,有急事”就突然離去,也不解釋為什麽,而我傷心卻不抱怨,就不被當作是愛呢?
為什麽明明是唯一一個被允許知道我的諸多論壇ID密碼,可以使用我的ID的人,卻不覺得這是愛呢?
讓我傷心絕望的是這半年的諸種苦楚。
我經常要主動和她說話,否則她會以忙為理由不和我說話。
我要經常主動告訴她我想和她打電話,否則她不會有這方麵的要求。不先預約的電話是不被允許的。
我痛苦的是她為什麽要每每從圖書館裏突然離去而不告之原因,為什麽每每告訴我約會時間卻又自己忘掉了,不能告訴我一聲嗎?
她總是懷疑我和我的文中提過幾次的暗戀我的純淨水女孩有染,而事實是,五年多來,我根本不知道她是誰,我甚至很尖刻地在MSN上痛罵過那個無辜的女孩。
本來都封筆了,也不怎麽來這裏玩了,她卻經常給我發這裏的鏈接,讓我來玩。本來已經不怎麽寫詩了,她卻經常要我幫忙修改一些東西,讓我寫一些東西。讓我意外的是,我在這裏玩,變成我有什麽目的。我寫文章,變成我要移情別戀。是要我選擇終身不再寫東西還是終身沒有她嗎?那麽對不起,這一次,我選擇,終身有自由表達意誌的權利。
傷心太多,心已經死了。
我已經向網管申請封閉我的IP了。這樣,我就不會再登陸這個論壇,也就不會再“對這裏的人有什麽目的”了,也不會“移情別戀再愛上這裏的人”了。同時,我也再不會與她有什麽瓜葛了。什麽都沒有自由表達意誌的權利更重要。
我希望大家能為我做的是,如果我給你發過QQH,請你在我的帖子後麵留言,回答我的問題:
1. 從2008年9月底至今,我有沒有邀請你一起出去某個地方玩?
2. 從2008年9月底至今,我有沒有對你提出ONS之類的要求?
3. 從2008年9月底至今,我有沒有說一些曖昧的話,露骨的話,或者你覺得懷有不良用意的話?請舉例。
謝謝諸位。再見。不必挽留。不必勸說。緣盡於此。我留給你們的,隻能是我的博客。
不必去譴責她。她沒有錯。錯的是我,錯在我開始了這段戀情。
不必去查詢她是誰,因為她是在用我的ID,還有我的馬甲白鶴林主人在這裏玩。
謹以此作為一段感情結束的紀念。
請網管在見到此貼四個小時後封閉燭龍、白鶴林主人的ID和IP,謝謝。麻煩諸位了。
請你們不要給我發QQH,我不會改變我的主意的。謝謝各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