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是你沒錯。人都有追求幸福的權利,

本帖於 2010-09-28 08:04:20 時間, 由超管 論壇管理 編輯

過去你追求是你的權利,今天你選擇離開也是你的權利。你的決定反映了你的思考,分開了比勉強在一起對兩人都有好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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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吧,不多說了。你緩緩也好。 -anyOne- 給 anyOne 發送悄悄話 anyOne 的博客首頁 (160 bytes) () 06/10/2009 postreply 12:33: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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