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Z心軟,那時曹豔是F2吧,離婚了她就呆不下去了

來源: 好看? 2009-03-17 05:12:25 [] [博客] [舊帖] [給我悄悄話] 本文已被閱讀: 次 (191 byte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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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 人生何處不相逢(續廿一)350232009-03-16 18:25:30
危機過了以後,我猜他看她也沒有再犯,所以沒有離婚。
有孩子之前有過那樣的事最好是趕快離了,否則孩子受罪。但是時間不會倒退,所以沒必要說他。 隻是他的例子對還沒有孩子的couple,應該有借鑒作用。

所有跟帖: 

是, -婉如清揚- 給 婉如清揚 發送悄悄話 婉如清揚 的博客首頁 (70 bytes) () 03/17/2009 postreply 08:11:17

MM -好看?- 給 好看? 發送悄悄話 好看? 的博客首頁 (36 bytes) () 03/17/2009 postreply 09:22: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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