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Z心軟,那時曹豔是F2吧,離婚了她就呆不下去了

來源: 2009-03-17 05:12:25 [博客] [舊帖] [給我悄悄話] 本文已被閱讀:

危機過了以後,我猜他看她也沒有再犯,所以沒有離婚。
有孩子之前有過那樣的事最好是趕快離了,否則孩子受罪。但是時間不會倒退,所以沒必要說他。 隻是他的例子對還沒有孩子的couple,應該有借鑒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