雖然律詩短短幾行,但也是個係統工程。在“野火燒難盡”這一句裏用“不”(且不論其是平是仄)不隻是氣質就失去,更重要的是意思不貼切了。
在“野火燒難盡”這一句裏用“難盡"表達不出"不盡"的意思。如果換在“從來隻有情難盡,何事名為情盡橋”這兩句裏,"不盡"表達不了“難盡"的意思。說到底還是要看作者想表達的意思和與前後詩句的搭配。這樣的例子還有不少,例如“歲夜猶難盡,鄉春又獨歸。”
個人認為能不拗,就不拗,能不救,就不救。拗了救不救,除非根本沒法救的,還是留給作者定吧。讀者提出自己的建議也沒什麽不好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