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治之失也。未趕上現代文明的步伐,不亦悲夫!
再賞崗兄好律!應該說,鄧打擊犯罪的初衷無可厚非,但“嚴打”本身,就不符合法律程序,而且也沒有什麽長遠效果。如君所述,未脫
人治之失也。未趕上現代文明的步伐,不亦悲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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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感到中國法律一大弊病是“坦白從寬,抗拒從嚴”,從此大開冤獄誣告之門。
-曲未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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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24/2015 postreply
13:02: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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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兩句好像是“拒不交代,死路一條”,確實容易造成逼供。“坦白從寬”本來是鼓勵自首,但用起來容易走樣。
-阿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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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24/2015 postreply
13:54: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