沒有社會或者國家會承認自己是人治社會的。人治,就是法律不完備或者不被尊重的結果

本帖於 2025-03-04 10:45:30 時間, 由普通用戶 FrankTruce1 編輯

要說法律,現代國家隻要不是海地這樣的明顯無法無天的國家,都有其完備或者不完備的法治體係。但是執政者或者執政集團缺乏自我道德和信仰約束下上台的人,做事情利益為先,自然容易各種腐敗烏煙瘴氣。近的美國中國就不說了,就看看韓國,算是法治國家吧?同樣的製度,比較左右派總統,就能看到同樣的製度下有些總統還要臉麵,而有些總統是連麵都不要了。

一個高清廉度的政府,不僅是法治的結果,也是道德信仰水平的結果。如果領導人不重視社會責任和公開透明的和個人操守等道德價值觀,民眾對此也無所謂的話,這樣的法治遲早要變質的。這個和是否集權的關係倒不是必然。新加坡很集權,也有強人政治色彩,但是很清廉;意大利很分權,也有法治,但是清廉度就不怎麽樣。

具體到剛強個人這裏,固然有製度的不完備,也有他自己對自己的放棄了,也就是他思想的滑坡。這兩點因素恐怕都是一樣重要。

在我看來,推進法治,法條體係完備和對社會的道德要求需要齊頭並進,不然再多的法律也管不住衝動的行為,而事後懲戒又是馬後炮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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