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權高於主權是古老而危險的操作 --《大幻滅:自由迷夢與國際現實》讀後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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進入新世紀以來,我們經常聽到一種時髦的說法:“人權高於主權”!聽起來讓人振奮,道德感爆棚。所謂人權高於主權,就是認為某種先進的意識形態高於國家主權,因此必要的時候可以幹涉它國內政,甚至入侵它國,以幫助豎立先進意識形態。這並不是一個新的概念,其實是一個非常古老而且危險的操作。一個著名的例子就是歐洲三十年戰爭(1618-1648)。這場戰爭可謂慘烈,德意誌各邦在戰爭中喪失了三分之一的人口。而三十年戰爭的起因,就是天主教國家和新教國家互相攻擊對方,希望讓對方的人民放棄邪教並皈依自己的真理。

三十年戰爭之後,歐洲國家痛定思痛,簽訂了威斯特伐利亞條約。在此之前,歐洲是沒有國家主權的概念的。威斯特伐利亞條約確定了國家主權不容侵犯的原則,簡單說就是歐洲各個國家都同意不能因為宗教原因(意識形態)而濫啟戰端,不能幹涉它國內部事務並妄圖改變對方的宗教信仰(意識形態)。國家主權高於宗教。

所以國家主權並不是一個很古老的概念,迄今隻有五百多年曆史。

威斯特伐利亞條約成功地讓歐洲在近200年的時間內避免了宗教戰爭。

當然新的意識形態會出現,對國家主權繼續造成巨大的威脅。

1968年將坦克開進布拉格的蘇聯,也是秉承同樣的意識形態高於主權的理念。隻不過他們的意識形態不是宗教,而是共產主義。在共產主義框架下,他們粗暴地幹涉各社會主義國家的內政。東歐各國深受其苦。在蘇東劇變之後,東歐各國終於能夠恢複完整的國家主權。對國家主權的尊重,重新獲得了國際社會廣泛的認同。

但這種認同在1995年之後被美國打破了。美國在1995年之後打著人權高於主權的旗號,更積極地幹涉它國內部事務。甚至發動了多場戰爭。

國家主權是現代國際關係體係的基石。破壞國家主權則給國際關係帶來動蕩。

有意思的是,美國的精英們不光在國外破壞國際政治體係中的國家主權(Sovereignty)概念,他們在國內也破壞自己的國家認同(national identity)。他們認為部落身份高於國家認同,挑動種族矛盾,內鬥愈演愈烈。

從這個角度看,美國精英對外對內真是一樣狠啊。

對他們來說,什麽國家主權、國家認同、民族主義、地緣政治、大國博弈,統統都是落後的東西。他們有更好的東西來替代——全球化、世界公民(精英脫離母國的束縛)、普適人權(對公民和非法移民一視同仁)、開放邊界(open border)、經濟一體、技術霸權、國際組織(超脫於國家之上)。但是當中國崛起成為能夠和美國爭霸的一極,世界重歸兩極或者多極之後,這些美國精英所發明出來的光鮮亮麗的概念,將全部破產。

作者嘲諷說這些人都是二十一世紀的新人類,但是全球大部分國家和地區還是用十九世紀的法則來運行的。所以在俄羅斯吞並克裏米亞的時候,美國精英們從總統到國務卿全震驚了——都二十一世紀了,這俄羅斯怎麽還用十九世紀的辦法來侵占它國領土呢?他們根本沒有想到會發生這種事情,也茫然不知如何應對。除了嘴炮,啥也不會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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