沒寫過長篇,即使是寫短篇,起名也很難。很多時候寫完了,回頭一看,改名兒吧!但寫長篇可能就沒有這個奢侈了,尤其在網上發文,改人名必然引起混亂。
從看小說注重情節的看客角度:
1. 名符其實:如果霸道總裁的名字是狗剩兒,除非已經讀過作者的其他作品,知道他/她會有出其不意的情節,可能跟下去。否則,大部分不跟了。
2. 朗朗上口:雖然是“看”小說,實際上還是默“讀”,拗口的名字,很難跟下去。高大上,不認識的字,也跟不下去。
3. 用英文名字:與法國文化頑固分子相同,我以為文學作品需要保持語言的傳統性和純潔性。中文寫作用中文,英文寫作用英文。加之中英文的思維方式不同。中英文交雜非常影響閱讀。
如果小說人物為非中國人,用英文名符合(1)但要把英文名翻的信達雅 (2),不是一件容易事兒。論文導師 David 翻作大維,美式足球四分衛 David 翻成大衛,讀起來就不那麽別扭了。用英文名時,先查一下英文名的原意,然後翻中文。如南瓜抱著百家姓找中文名,我喜歡抱著詩經翻英文名,受到啟發後再改成現代話。另外的出處是林語堂,他是一位中文英文功底均強的文學家,頗可借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