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兩天我BF問我在網上寫什麽了,我說寫"詩"啦。他就不以為意,認為我寫的東西沒有深度沒有思想,哈哈,我直接承認是沒深度,今天寫明天就忘了,幸好不是還有博客可以記錄嗎? 他是很少看我寫的東西的,他認為我寫 “詩”就是在炫耀,還不如寫寫我在加拿大讀高中的事情。我說我就喜歡寫些自己認為好玩的東西,自娛自樂,沒什麽不好。這個炫耀我就間接承認了,其實寫的過程就是練習語言的過程啊。
言歸正傳,剛來加拿大的時候因為生活所需我沒有馬上繼續去上高中而是去打工,開始了我半工讀的生涯。白天打工和晚上去ESL學習英語,這樣過了一段時間我就去報名讀高中。這個高中不是一般的高中而是成人高中。 學生可以選自己喜歡的課來上,而且晚上可以上課。我害怕傷腦筋,所以喜歡選容易的課,除了英語,數學等基本必修科目我還選了電腦和會計,商業數學等等。有些科目不需要買課本,譬如英語課。英語老師的作業要求我們閱讀小說並寫讀後感,去圖書館借相關的小說看然後做作業既可。但有些課是要買書的,譬如數學課。
順便說說 我的兩個英語課老師,一個是加拿大典型的白人美女Anna,雖然那時她已經是中年婦女,可氣質絕佳,白皙的皮膚,精致的五官,金色短發,金絲眼鏡,簡直如電影名星那麽美。另一個英語老師是白人帥哥,他漂亮的棕色卷發,大眼睛,高鼻梁,不戴眼鏡。一次在課堂上有同學問他是否數年前曾經拍過一個海飛絲洗發水的電視廣告,他說是的,課堂一陣讚歎聲。
上這樣的老師的課無疑是一直享受。 但看書,做作業就比較痛苦,因為我英語基礎差。那個Anna老師,按照她的作業要求我選了美國華裔作家譚恩美的小說The Kitchen God's Wife. 感覺這個作家的書生字特別的多,也許那時英語基礎不好吧,反正看什麽都看不懂,當然也沒感覺現在有多好了,現在看一本【達芬奇密碼】看了很久也沒看完。
相比之下,數學課最容易了,但要買書。為了省錢我就去公共圖書館借書。結果訂了好幾次才能輪到我。還記得那個來自香港的圖書館理員誇我是好孩子,因為我那麽執地等同一本書。
我的同學來自世界各地五湖四海什麽顏色種類的人都有。記得一次一個伊朗同學在Anna老師課堂做演講,他說著說著汗就從他光禿的頭上往下流,臉上脖子上都是汗。然後他解釋說他從沒在那麽多人麵前這樣演講過。老師鼓勵他繼續,並誇他做得好。 有一個同學來自中國大陸,她說她曾是大學的地理教授。個子比較單薄,一看就是讀書人無疑。我想她根本就不需要什麽高中文憑而是在那裏混學語言擺了。有時課間休息我們閑聊,她跟我解釋地球變暖的的原理等等地理知識。還有一個來自國內某大城市男,30出頭的樣子,他晚上在餐館打工,白天來上課, 印象深刻的是他頭發裏有很多頭屑,整天沒睡夠的樣子, 如果我們一起在同一桌子吃飯,他抓頭發,一見雪飄過,我就暗暗遮住我的午飯。他一聽說我家裏人口那麽多他就說你們怎麽不開餐館呀。我靠,人多就一定要開餐館?我心想, 你頭屑那麽多我介紹你找David老師聊海飛絲洗發水好不好?
最後順便說一下,我最喜歡的是打字課,因為不用動腦。我打字是飛快的,60字每分鍾很快就能練好。一次在網上吹牛我說我打字de時候能手腳並用,對方說我太神奇了。
The En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