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覺得不必糾纏口音美味,要是你說的能跟讀的一樣好,就算可以了。

來源: cha-cha 2011-06-03 20:21:17 [] [博客] [舊帖] [給我悄悄話] 本文已被閱讀: 次 (244 bytes)
本文內容已被 [ cha-cha ] 在 2011-06-04 04:34:51 編輯過。如有問題,請報告版主或論壇管理刪除.
回答: 恩,我得向你學習,不能太走火非文學青年2011-06-03 19:57:23

所以我覺得背誦下來還是有用的,背下來,自己說話能用上,這才算學到了。讀再多也沒什麽印象就過去了。背也不可能背多,一周15句正好。

至於辭工,知道你是說著玩的。套用丘吉爾他老人家的話:NEVER,NEVER,NEVER QUIT!---除非有更好的東家了。

所有跟帖: 

我倒很理解文青,人都有夢想,就讓她去追吧。當然工作是另一碼事... -千與.千尋- 給 千與.千尋 發送悄悄話 千與.千尋 的博客首頁 (0 bytes) () 06/03/2011 postreply 20:34: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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