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權力差距是貧富差距的一種表現形式 =》權力差距是財富差距的一種表現形式”這個我沒看懂,是我文中有循環論證還是有其它所指?
2。“在特權社會,權力與財富成是指數關係。”這個指數關係我並不了解,有無參考資料?
3。“在民權社會,權力受到監督,權力財富化的力度應該小很多,但如何實現的?”我的想法是民權與特權互斥,民權有保障時,特權萎縮,財富的獲得要符合法治和市場規則,法外的獲利渠道隻能較隱蔽地存在,這也就等於扼製了權力財富化的途徑(權錢交易等)。不知道這樣說對不對題?
4。“但二元化對立討論,有力度,但如果能進一步的細化(我也不知道)”這裏的二元化對立,是指民權和特權的對立,還是其它?細化是舉例麽,還是沿某一角度做展開?依您的看法,大概其如何細化為好?
非常感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