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是典型的律師說法,高大上而又無懈可擊,所以我非常能夠理解民工的“惡意”討薪。
所有跟帖:
• 其實,你也應該理解開發商,錢還沒掙到手,工資給出雙倍。 -五刀口- ♂ (0 bytes) () 01/30/2016 postreply 07:55:05
• 所以,這個詞是開發商用的 -英二- ♂ (0 bytes) () 01/30/2016 postreply 07:58:12
• 這個詞在2011年就是新華網、工人日報使用的,並且規定了五種“惡意討薪”,比如拉橫幅堵交通都是惡意討薪。 -君子慎獨- ♂ (0 bytes) () 01/30/2016 postreply 07:59:52
• 這是媒體,話語,法律站在開發商一邊。 -英二- ♂ (0 bytes) () 01/30/2016 postreply 08:25:44
• 開發商掙錢隻是多少的問題,而民工的工資是生存問題,性質一樣嘛?可政府用表明公允的法律醜化和羞辱民工。 -君子慎獨- ♂ (0 bytes) () 01/30/2016 postreply 07:58:55
• 民工自己也有責任,明明知道工資是保命錢,就應該向美國民工學習,拿日薪或者周薪,我覺得你應該幫助他們改變思維 -五刀口- ♂ (0 bytes) () 01/30/2016 postreply 08:02:45
• 民工的責任難道不是欠薪製造出來的嘛? -君子慎獨- ♂ (0 bytes) () 01/30/2016 postreply 08:16:41
• 有欠薪,就應該從製度上去解決,比如爭取法律支持,製定日薪製周薪製,而不是把矛頭對準政府。 -五刀口- ♂ (0 bytes) () 01/30/2016 postreply 08:19:44
• 你有什麽證據證明多少百分比是工頭卷款逃跑?不要想當然。 -hxn9988- ♂ (0 bytes) () 01/31/2016 postreply 01:07: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