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處理事故的程序來討論,首先要有這方麵的專業消防隊(不要那種義務兵役製的),這些人應該是職業的,經過嚴格職業訓練。
2.與民居失火不一樣。這類化學品的火災有其特殊性。到達火場以後不能急於救火,搞不好不但救不了火還會造成火勢擴大,以及不必要的人員傷亡。設法找到有關安全負責人,了解情況。再作決定。
3.如果火勢到了不可收拾的地步,就要在安全距離組成警戒線,不讓任何人員進入,包括消防員。讓火自己燒完(英語叫 burn down),或考慮其他有效措施。東西損失可以計算,人命是無法計算的,人的安全第一。先說這些,不當之處望指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