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封來自成都的檢舉信

來源: 自由的魚兒 2014-08-05 02:01:07 [] [舊帖] [給我悄悄話] 本文已被閱讀: 次 (13126 byte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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尊敬中央巡視組領導:

我們500多戶受害業主懷著十分悲憤和無奈的心情向你們舉報:1、成都市中級人民法院(以下簡稱中級法院)領導及相關執法人員的失職瀆職問題。2、成都市人民政府領導對其下屬職能部門的失職瀆職行為包庇袒護、不予追查的問題。3、成都嘉好房地產有限公司夥同成都華之星商貿有限公司以及雲川公司倒賣國有資產問題。

一、基本情況

我們是來自美國、北京、新疆、上海、四川、台灣等55個地區的漢族、維族、藏族、彝族等平民百姓500多戶受害業主。都是在電視台、成都商報從2012年至2013年下半年不間斷的廣告宣傳中獲知的房產信息,先後到嘉好公司售樓部購買的珀麗(領熙)酒店,(地址:成都市望平街2號)和茵麗酒店(地址:成都市武成大街166號)。全體受害業主向華之星公司、雲川公司支付了購房款、房產過戶費、室內家具裝飾費共計人民幣2億多元(另有一處太陽花樓盤也有基本相同數額錢被其詐騙,這裏未作統計)。按合同約定,在2013年12月31日交房。然而在2013年12月中旬購房業主知悉購買的房產是華之星公司早已向銀行抵押又被中院查封的財產,才知上當受騙。本來這是一起看是很普通的經濟詐騙案,但隨著事態的發展和受害業主的深入了解,這個普通經濟詐騙案的背後卻有著驚天的秘密。

成都嘉好房地產有限公司、成都華之星商貿有限公司以及雲川公司這個詐騙團夥有一個共同點,就是他們的主要成員80%都是簡陽籍的人,這讓我們聯想到這夥人就是李崇喜等(簡陽籍)的同僚,如果沒有強大的關係網罩著,他們是不可能如此囂張的,如此順利實施詐騙的。我們請求中央領導深挖細查,為老百姓撐起藍天。

二、舉報事實。

由於受騙的全體業主不享有法律賦予的偵查、調查、取證的權利,便無法提供符合法律規定的證據材料,現隻能提供由受害業主自發艱難收集的相關資料和谘詢有關部門獲知的信息,綜合匯總提供給領導,請求調查。

(一)成都市中級人民法院領導及相關執法人員的失職瀆職問題。

2013年5月29日,中級人民法院對華之星公司提供給興業銀行作抵押擔保的珀麗酒店房產進行了書麵查封,【2013】成民保字第211-1、2號裁定,隻送了市房管局查封。中級法院向市房管或當事人送達了法律文書,從未到查封財產的現場查看,對被查封的房產未在現場貼封條,也未在任何公眾場所和宣傳媒體上給廣大群眾公示和提示,以便讓廣大群眾能做出正確的判斷。中級人民法院既沒有對華之星公司、嘉好房產變賣查封財產的行為進行取締,沒有對其行為依法(民訴法111條1款3項)采取強製措施,而是任其繼續銷售,致使更多的受害業主和群眾無法知曉這一事實,才造成受害人在財產查封後上當受騙,讓華之星公司、雲川公司嘉好房產繼續非法銷售獲取更多的非法利益。

這難道僅僅是執法責任人說句“沒發現、不知道、不清楚”或者說“我們法院有規定”就能把責任推得幹淨嗎?中級法院在發裁定前,就明知擔保財產早已在公開銷售變賣,為什麽不到現場勘驗,為什麽查封時不到現場製止公開銷售變賣行為,向社會公眾公示珀麗酒店房產已被查封,不能變賣。保全裁定生效後,華之星公司、嘉好公司房產繼續在變賣查封財產,中級法院為什麽不查處?為什麽不履職?這裏麵難道有什麽非法交易嗎?這一切反常行為,讓受害人不得不產生疑問。上訴行為,受害人認為,中級法院在執法中未依法辦事,存在執法不公,執法程序混亂、錯誤,存在枉法嫌疑,有故意讓華之星公司、嘉好房產繼續利用不能變賣的財產詐騙購房者的錢財的嫌疑。因此從2013年5月29日後,給受害人造成的一切財產損失都是中級法院執法中的瀆職行為造成的,這是法院領導和相關執法人員嚴重的失職瀆職行為。

(二)成都市人民政府領導對其下屬職能部門的失職瀆職行為包庇袒護、不予追查的問題。

受害業主認為在這個經濟詐騙案中下列部門嚴重失職甚至瀆職

1、成都市房管局失職瀆職行為。

2012年6月11日發給嘉好房產的成都市房地產經紀谘詢機構備案書時應當知悉是專為銷售珀麗酒店已被抵押的房產而辦理的證件。2012年9月嘉好房產掛備案證書公開向社會公眾廣告宣傳已抵押不允許對外銷售且在市房管局登記備案的房產,市房管局未履行賦予的對嘉好房產的中介服務進行監督檢查和處罰的義務,是嚴重的失職行為。2012年11月、12月對貸款人用華之星公司已被抵押登記備案、又在社會公開違法銷售的同宗房產再次進行抵押擔保放貸3300萬元的行為輕易給予登記。2013年4月、5月借貸個人再次用華之星公司提供的已被4次重複抵押擔保的同宗房產再次為個人貸款576萬元作抵押擔保給予登記。上述的4個作為,讓受害業主不得不懷疑,市房管局具有為貸款人向國家金融機構套現違規行為開放綠燈,故意造成國家和廣大人民群眾財產損失的嫌疑,對違法銷售已被抵押、查封的華之星公司珀麗酒店房產的嘉好房產中介服務行為不查處、不糾正、不向公眾公示該房產不能銷售的信息,造成不知真相的購房者上當受騙,具有與詐騙分子串通合謀的嫌疑。

2、成都工商管理局失職瀆職。

據悉,華之星公司是2006年5月31日由李磊、陳有全兩個自然人各出資50萬元注冊成立的。公司成立後不斷的變更公司的法定代表人,股東。僅幾年時間,法定代表人、股東已變更十餘次,而且是在公司資不抵債的條件下法定代表人、股東變更的最為頻繁。作為工商局對企業的法人變更審查程序應該是非常嚴格的,華之星公司的法人變換如此頻繁,而且是在公司資不抵債時變換更為頻繁,平均每年2—3次,成都市工商局的年審和變更手續如此“水”,這僅僅是失職瀆職的問題嗎?背後有沒有錢權交易我們老百姓不敢想象。

3、成都市宣傳部門失職行為

成都市宣傳部門對任何銷售的宣傳廣告負有審查、核實的義務。從2012年9月起成都嘉好房地產有限公司夥同成都華之星商貿有限公司以及雲川公司在四川電視台,成都商報、騰訊房產進行不間斷的虛假廣告宣傳。因為電視台、報刊是黨的宣傳機器、喉舌,是廣大人民群眾獲取經濟信息的重要渠道。但電視台、報刊違背職業道德,違反國家的法律法規,為嘉好房產公司、華之星公司、雲川公司提供珀麗和茵麗樓盤的虛假銷售廣告,不核實真相或明知其已經違法,還大量廣泛的宣傳,誘使了全國各地平民百姓500多戶老百姓上當受騙,造成給受害人巨大的的財產損失。電視台、報刊負有不可推卸的直接責任,成都市宣傳部門沒有盡到審查責任,具有嚴重失職行為。

4、成都市公安局不作為。

本來公安部門的介入是我們受害業主最大的希望,但我們對他們的作法太失望了,而回過頭看這個詐騙團夥多年的詐騙成功而沒有被繩之以法的情況來看,我們甚至懷疑在以周永康任職過的部門正能量還有沒有?

不知是案情重大、關係複雜,還是幕後傘太大。我們的案子從去年12月成都公安立案至今己有近8,9個月了,目前隻是追回了極少贓款。我們都是通過銀行轉賬交了購房全款的受害業主,那麽詐騙犯陳勇、華茂澤及同夥騙取我們的錢款即為贓款,為何半年多了還未有被騙贓款的全部去向?難道這麽大額的贓款去向還查不清楚嗎?這個贓款資金的去向應該是本案的關健,也是解決矛盾化解不穩定因素的基礎。這些贓款居然都沒有追回,而這群人渣中的大部分現在都逍遙自在地過著奢華生活,不知這些人幕後關係網好強大。而市公安局偵查了大半年,除了洗腦說“你們這是非法集收資金案”,再不就說“我們還在繼續追贓,案情不便透露”,“贓款追不動了,你們可以告我”甚至說“我早就不想幹(管這個案子)了”的官話外,幾乎沒有進展.

我們受騙業主經過調查(民間取證),發現了嘉好公司在銷售過程中,有一房多賣和超賣麵積的違法事實,不知公安部門為何查不出來?為何受害業主向市公安提供了那麽多與本案經濟犯罪有關的線索,市公安部門就是沒有查出結果,不知是沒查?不敢查?查不出?還是查出了不敢公布?背後到底有好大一把傘?我們是受害者,居然沒有知情權,不知公平公開公正如何理解。這種不作為是不是變相包庇縱容犯罪分子?

上述這些部門的失職瀆職和不作為是造成受害業主巨大損失的重要原因,而我們在多次向成都市政府及市領導進行上訪、投訴後,均石沉大海,毫無音訊,不知道是領導太忙,沒有時間關心群眾,還是群眾的這個事情太小了認為不值得管,或者是我們群眾無事找事,找領導的麻煩,也或者是領導的下屬根本沒有讓領導知道…….。因此,成都市人民政府領導對其下屬職能部門的失職瀆職行為包庇袒護、不予追查的問題,我們受害業主在此無奈舉報。

(三)成都嘉好房地產有限公司夥同成都華之星商貿有限公司以及雲川公司倒賣國有資產問題。

從2010年3月至2012年6月18日止,成都嬌子實業發展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嬌子公司)受讓1480萬元股金成為華之星公司最大的股東,享有98.7%的股份。在此期間,嬌子公司不知以什麽方式以不到兩千萬的低價獲取了座落在成都市望平街2—40號領熙酒店(珀麗酒店)的國有資產(保守估計至少市值6千萬),然後產權變更過戶給華之星公司後,成都嘉好房地產有限公司夥同成都華之星商貿有限公司開始密謀策劃,一方麵用該樓房向銀行貸款,一方麵向社會無辜群眾進行欺詐銷售,實現資產套現,完成洗錢程序。嘉好房產明知受托銷售的房產是不能對社會銷售的,仍依然進行銷售,並於2012年6月11日向成都市城鄉房地產管理局(以下簡稱市房管局)申領了成都市房地產經紀谘詢機構備案書,開始實施犯罪。據知情人士透露,這個簡陽籍的犯罪團夥多年來就是依靠強大的保護傘和關係網,采取低價收購國有資產(以省煙草係統的地產為主,其中珀麗和茵麗兩處就是最近低價從省煙草公司所購的),轉手高價出售,從中牟取非法暴利。中間的內幕交易,是個傻瓜也能看得明白,懇請我們的紀檢監察部門一查到底,不能讓這些蛀蟲坑國害民了。

尊敬的巡視組領導們,我們受害業主其實最恨的不是詐騙犯,而是那些不認真履職,不關心群眾疾苦,不把群眾利益放在眼裏的沒有良知的公務員,如果他們工作認真一點,責任心強一點,對老百姓負責一點,我們的血汗錢是不會被騙走的,這麽多的國有資產是不會被侵吞的。

總之, 受害業主請中央巡視組領導嚴查涉案的政府相關職能部門、司法部門、國有企業等的違法和不作為行為,並責令他們給受害人造成的全部財產損失進行足額補償。同時懇請中央巡視組領導督促四川成都市市委、市政府的領導高度重視,組織相關職能部門成立專案組,搭建司法調解平台,聯合相關部門組成工作組將此事件特事特辦,在短時間內為受害群體辦實事解困難,減少受害人的損失。




成都市望平街2號:珀麗(領熙)酒店全體受害業主
成都市武成大街166號:茵麗酒店全體受害業主


2014年8月2日

所有跟帖: 

幫助雲川投資公司賣房的嘉好集團的法人代表華茂澤是四川省的人大代表。 -自由的魚兒- 給 自由的魚兒 發送悄悄話 (0 bytes) () 08/05/2014 postreply 02:05:49

這個案子由成都市副市長、公安局長、政法委副書記左正負責。 -自由的魚兒- 給 自由的魚兒 發送悄悄話 (0 bytes) () 08/05/2014 postreply 02:09:47

這個左市長就是保護傘。這個案子裏麵80%的人都是原四川省省委副書記李崇禧的老鄉,簡陽幫。 -自由的魚兒- 給 自由的魚兒 發送悄悄話 (0 bytes) () 08/05/2014 postreply 02:18:40

在李崇禧出事的第二天,這個案子的一個前台主導人物(陳勇)業主們去調查出來的,就到公安局自首了。之前半個月公安局都遲遲不立案。 -自由的魚兒- 給 自由的魚兒 發送悄悄話 (0 bytes) () 08/05/2014 postreply 02:20:23

兩個酒店購買的業主們調查得比經偵人員還要深入,這麽大的一個案子就主要由錦江區公安局的一個熊警官負責。 -自由的魚兒- 給 自由的魚兒 發送悄悄話 (0 bytes) () 08/05/2014 postreply 02:11:57

匪夷所思,為什麽不能換其他地方的經偵來調查此事?為什麽這個案子隻能定成非法吸收公共存款罪?為什麽抵押查封了還可以公然售賣? -自由的魚兒- 給 自由的魚兒 發送悄悄話 (0 bytes) () 08/05/2014 postreply 02:16:38

法院查封分很多種的。但最普遍的是標的不能再抵押,但可以賣。 -虎虎虎虎- 給 虎虎虎虎 發送悄悄話 (0 bytes) () 08/05/2014 postreply 03:05:41

隻要錢還在公司合法的帳戶裏,就隻能算是非法吸收存款罪。 -虎虎虎虎- 給 虎虎虎虎 發送悄悄話 (0 bytes) () 08/05/2014 postreply 03:08:01

所謂的非法,是指賣方在合同中沒有明示標的物有法院的查封令,有欺騙嫌疑。 -虎虎虎虎- 給 虎虎虎虎 發送悄悄話 (0 bytes) () 08/05/2014 postreply 03:11:07

但買方在沒有查證標的物是否有“麻煩”的情況下,草率簽定買賣合同,也有很大的責任。 -虎虎虎虎- 給 虎虎虎虎 發送悄悄話 (0 bytes) () 08/05/2014 postreply 03:14:15

個人在房管局當時是查不到所買標的是否被抵押的。人民群眾都不懂。這樣的模式在成都還在繼續。 -自由的魚兒- 給 自由的魚兒 發送悄悄話 (0 bytes) () 08/06/2014 postreply 01:10:37

隻要賣出的價格高於抵押金額,為升麽不能賣? -虎虎虎虎- 給 虎虎虎虎 發送悄悄話 (0 bytes) () 08/05/2014 postreply 03:16:46

那就是一個房子可以既抵押給銀行,又可以賣給第三方?那房子算誰的? -自由的魚兒- 給 自由的魚兒 發送悄悄話 (0 bytes) () 08/06/2014 postreply 01:12:05

錢早不在公司的賬戶裏了 -自由的魚兒- 給 自由的魚兒 發送悄悄話 (0 bytes) () 08/06/2014 postreply 01:06:56

學學美國 -MiamiMan- 給 MiamiMan 發送悄悄話 (185 bytes) () 08/05/2014 postreply 05:32:25

這種抵押的房產公開銷售的模式在成都還有一個叫“九龍新城”的樓盤,是他們一夥的,還在繼續賣。業主提出過多次,無果,沒有人管。 -自由的魚兒- 給 自由的魚兒 發送悄悄話 (0 bytes) () 08/06/2014 postreply 01:14:40

買了茵麗酒店的業主們今天收到了社區司法所打來的電話,中央巡視組把這個案子層層下放,最後由社區司法管理所來解決。多可笑的層層簽批! -自由的魚兒- 給 自由的魚兒 發送悄悄話 (0 bytes) () 08/08/2014 postreply 10:04: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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