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訴人向法庭出示證人徐明朋友薑某證言,證人薑某在偵查階段有3份證言,3份親筆證詞。
下麵公訴人宣讀其2012年6月26日、2012年12月29日的證言節錄:
“我沒有向德某某支付過任何款項。我隻是和德某某在某律師處簽署了相關股權轉讓手續,德某某也沒有提到我需要支付款項。”
“由於管理房產的需要,我曾問過徐明這套房產的情況,徐明也說不清。但是徐明有一次到倫敦來看我,的確曾經給我說過這套房產是薄穀開來的。”
引自《薄熙來案8月23日庭審實錄》
有薑豐的證詞,可以定案。
所有跟帖:
•
你根據什麽斷言徐明沒有直接證言證詞?你讀過庭審實錄嗎?
-xwu622-
♂
(0 bytes)
()
02/20/2014 postreply
07:57:28
•
證人徐明在偵查階段有7份證言。
-xwu622-
♂
(330 bytes)
()
02/20/2014 postreply
08:01:43
•
探討一下,現代法學是重物證而輕口供的!證言證詞都是口供。物證是那個房產證是在誰的名下
-ouyanghui-
♂
(0 bytes)
()
02/20/2014 postreply
11:12:14
•
物證和房產證無關。受賄的房產送人了不等於沒有受賄。
-xwu622-
♂
(52 bytes)
()
02/20/2014 postreply
14:55:4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