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錢去買罪是絕對不應該允許的。若是強奸成立,每個人都應重判。法律判的不是態度,是事實。若此例一開,有錢人都可以逃避法律的製裁。

來源: 又一農 2013-10-01 05:46:49 [] [舊帖] [給我悄悄話] 本文已被閱讀: 次 (0 bytes)
回答: 黎陽:別人已經猛醒,夢歌仍在夢中wwxx2013-09-29 00:46: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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