屠殺

來源: 獨嘯天 2019-05-17 08:25:54 [] [博客] [舊帖] [給我悄悄話] 本文已被閱讀: 次 (12399 bytes)

屠殺

 

人類是地球上唯一具有“高等智慧”的生物,在生物本能欲望的支配下,在高等智慧的協助下,人類可以把一切生物的邪惡行為,做得“無與倫比”。例如:人類之間的相互屠殺。

人類內部之間的相互屠殺,從表麵上觀察,是為了滿足人類個體或團體的某種人類理想、宗教信仰等堂而皇之的理由。例如,極端伊斯蘭教主義者,屠殺不“順從真主”的無辜者;共產主義者,屠殺拒絕接受這種“烏托邦思想意識”的無辜者;德國納粹主義者,屠殺殘疾人、猶太人、吉普賽人等。但是歸根結底,人類內部之間的相互屠殺,絕大多數是為了滿足人類個體或團體的貪得無厭的、永不滿足的、自私自利的、生物本能的欲望——爭奪社會生存資源;極少部分是人類個體為了滿足自己的精神需求——從屠殺同類的過程中,獲得精神上的刺激,而產生至高無上的神經興奮——殺人取樂。

 

第一節   殺人取樂

               

一般而言,“殺人取樂”的現象,主要發生在人類個體之間,很少發生在大規模的人類團體之中。這是一種為了滿足人類“高等智慧”而產生的精神刺激需求的欲望,是一種高級的、人類特有的“欲望需求”,這種“欲望需求”,是其它生物所不具備的。

極少部分的人類個體,不是為了爭奪社會生存資源,沒有世俗人類的任何理由而殺人,他們僅僅是為了“殺人而屠殺”,為了滿足自己的“屠殺”欲望而殺人,在屠殺人類同類的過程中,滿足了自己至高無上的“欲望刺激的追求”。他們的意識裏或潛意識裏,把殺人當成一種“休閑娛樂的方式”。因此,從表麵上觀察,這種殺人者的手段,非常血腥、殘忍而恐怖:伴隨著性、肉體虐待等。一般而言,這是一種“精神需求”而“殺人取樂”,不能量產的。

在盧森堡監獄中有一個殺人慣犯:夥同他的妻子,把一個比利時女人殺死。他們與這個比利時女人相識,但不是深交;他們之間無怨無仇、沒有任何過節;也無任何金錢財物上的糾紛,更不是為了比利時女人的錢財。但是死神卻光臨這個可憐的比利時女人的身上:殺人慣犯和他的妻子,邀請比利時女人到他們的家裏做客;晚餐後,他們把比利時女人捆綁在床上,他們一邊飲酒、聊天、唱歌、跳舞、聽音樂等;一邊性虐待、強奸比利時女人,然後一塊一塊地、慢慢地肢解比利時女人,直到她昏厥,最後死亡……他們從容不迫地洗淨家裏的血跡後,把比利時女人的屍體碎塊埋葬在樹林裏。他們從性虐待、強奸、肢解、屠殺比利時女人的過程中,從她的哀求、眼淚、痛苦、悲哀、恐怖、絕望等死亡的過程裏,獲得了自己至高無上的“精神滿足”、“欲望刺激”等,從而獲得了人類獨有的“最高智慧”產生的“休閑娛樂”式 的“欲望刺激的快感追求”。

 

第二節   爭奪社會生存資源的相互屠殺

 

人類之間的絕大部分的屠殺,是為了爭奪社會生存資源,是為了滿足人類個體或團體的自私自利的占有欲,而且這種“占有欲”是生物本能的欲望。但是,人類在“最高智慧”的支配下,這種“占有欲”永遠得不到滿足。這種欲望追求,是建立在生物本能欲望的基礎之上的,然而人類在“最高智慧”的支配下,已經與一般生物不太相似:一般生物的本能欲望,都有滿足的時候,因此相互之間的屠殺,僅僅是建立在滿足自己本能生存需要的“占有欲”之上;而人類爭奪社會生存資源的“生物本能欲望”,在“最高智慧”的支配下,這種“占有欲”永遠沒有滿足的時候。人類為了滿足“自己永遠都不能滿足的欲望”,可以在已經占有自身永遠消費不完的社會生存資源的基礎上,繼續屠殺同類,繼續獲得自身並不必須的社會生存資源。

當然,人類在“最高智慧”的支配下,在爭奪社會生存資源的相互屠殺時,都可能有許多冠冕堂皇的理由:追求真理、愛國、捍衛理想、宗教信仰等,把相互屠殺變成一種“精神意識上的合理合法化”,從而消除人類擁有的“生物本能的同情憐憫意識”;以及消除人類在“最高智慧”的支配下,所產生的“人類道德”中的“邪惡”觀念等。這就把人類相互之間的屠殺,變成了一種機械性的,一種“非生物性”的形態……也就是說,此時的人類比最低級的生物,還要低級,純粹就是一種近似於“自然災害”的自我毀滅,如地震、火山爆發、洪水等造成的生物大規模地死亡。

 

第三節   屠殺的方式

 

在漫長的人類曆史中,因為政治、經濟、宗教信仰、人類團體的思想意識觀念等不同,而世界各地的不同種類的人類,在相互屠殺時,所采取的手段,也不完全相同。例如,美洲的古老印第安人、非洲的食人族等,他們是把人類自身當作一種生存資源來屠殺。

人類的相互屠殺,是以各種不同的方式來完成的,戰爭、人為製造的饑餓、種族滅絕等是人類相互屠殺的主要方式。

 

一、人類曆史上有名的集體大屠殺事件,這些都是不必要的人類相互之間的“濫殺”,而且這些“濫殺”事件,大多數發生在儒家文化圈內,或深受儒家文化影響的國家裏。

A、大約在公元前260年,秦將白起在長平之戰後,把四十萬趙國已經投降的、沒有任何反抗能力的戰俘,全部屠殺。白起假裝以修建軍事防禦工程為名,命令趙國繳械投降的戰俘,挖一個巨大的深坑後,然後在晚上派遣全副武裝的軍隊,衝向手無寸鐵的趙國戰俘,讓他們自動地跳下深坑中……這種屠殺方式幹淨利索、毫不拖泥帶水,而且非常經濟適用。白起是中國曆史上著名的“戰神”,他一生中,大約屠殺了一百多萬人(在兩千多年前的冷兵器時代,這是世界上獨一無二的)。

B、大約在公元前208年,楚將項羽,在新安城的南邊,屠殺了二十多萬已經繳械投降的秦朝戰俘。其屠殺方式,與白起屠殺趙國投降的軍隊的方式完全一樣。

C、大約在公元1630年左右,中國曆史上最有名的“人類屠夫”——張獻忠,在四川進行的大屠殺。張獻忠在四川稱帝的幾年裏,屠殺了三百多萬四川人(有些資料是三百多萬戶,即一千多萬到兩千多萬),幸存的四川人不到百分之三。

D、1937年,南京大屠殺。日本攻陷南京後,進行集體大屠殺,在短短的兩個禮拜內,屠殺了三十餘萬已經投降的中國戰俘,或手無寸鐵的平民百姓。

E、納粹大屠殺。在納粹統治德國期間,采取種族滅絕製度,幾年之間,以現代化的手段,屠殺了大約六百多萬猶太人,和五十多萬吉普賽人。他們把分散在歐洲各地的猶太人、吉普賽人,集中關押在集中營裏,然後分批送進毒氣室裏屠殺,最後送進焚燒爐……

F、在波爾·布特政權統治柬埔寨的幾年之間,大約有三分之一的柬埔寨人被集體屠殺,即屠殺了近百萬人,絕大部分是手無寸鐵的平民百姓。以及緬甸極權統治的大屠殺,近百萬的緬甸人被屠殺,絕大部分是手無寸鐵的平民百姓。

G、在1991年,薩達姆的伊拉克軍隊,占領科威特的幾個月之間,就屠殺了幾萬科威特人,包括婦女兒童。

H、在1994年,非洲盧旺達發生種族滅絕性的大屠殺:短短的三個月內,就屠殺了大約八十多萬人。

把中國古代集體屠殺的方式與現代納粹屠殺的方式比較起來,顯然納粹屠殺猶太人的方式,費時費力,還拖泥帶水,一點都不經濟適用:修建集中營、毒氣室、焚燒爐等,哪像白起屠殺趙國降兵那樣,簡單有效?如果德國納粹以白起屠殺趙國軍人的方式,來屠殺猶太人、吉普賽人,那麽在歐洲大地上的猶太人和吉普賽人,恐怕所剩無幾。筆者推測,德國納粹是以資本主義經濟的思想,一切以“經濟至上”的思維方式,來進行集體大屠殺:因為猶太人是世界上最富有的族群,他們隨身攜帶著大量的值錢之物,如首飾、現金、珠寶等,這些都可以成為納粹帝國的財富(而屠殺貧窮的吉普賽人,則點到為止,不到屠殺猶太人的十分之一)。

 

二、人類曆史上,某些個體或團體為了滿足自己的欲望,而製造的“人為災難”,從而造成大規模地死亡現象,雖然不是直接死於被殺害,但是都可以歸結為人類內部的大屠殺。例如,中國曆朝曆代的王朝末期,因為儒家封建神權的統治官僚集團為了自己花天酒地、窮奢極欲的生活,他們肆無忌憚地、毫無人性地、殘酷無情地橫征暴斂、巧取豪奪中國平民百姓的生存資源,導致老百姓大規模地餓死現象。

A、秦始皇,為了修築長城、修建驪山陵墓、修建阿房宮等,一係列的巨大工程,而導致了大規模的平民百姓的死亡。

B、隋煬帝,為了挖掘大運河、建造龍舟等一係列的巨大工程,而導致大規模的平民百姓,因饑餓、勞累而死亡。

C、1931年到1932年之間,斯大林統治蘇聯時期,蘇聯共產黨政府為了儲備足夠的戰備糧食,而強行掠奪蘇聯人的口糧。在這短短的兩年期間,整個蘇聯餓死了兩千多萬人,號稱蘇聯糧倉的烏克蘭加盟共和國,就餓死了一千萬。

D、八年抗戰期間,在偏安一隅的國統區內,因為國民黨政府各級官吏的腐敗,僅僅在“抓壯丁”這一項,就讓壯丁在未到軍營的路上,被折磨而死者,不低於一千四百萬人!從廣東曲江到貴陽的壯丁收容所,從七百人,隻剩下區區十七人。在到軍營的路上,每個人手與手用繩子捆成一長串,居然集體大小便,個人連大便都不允許;而辦兵役的官差,隨意勒索、虐待壯丁乃家常便飯;飲食粗劣不潔,死去的壯丁的屍體,任由野狗撕咬……

E、1958年到1961年之間,中國發生的“自然災害”,導致幾千萬中國農民非正常死亡。

 

總之,人類的曆史,就是為了滿足某些人類個體或團體的“永遠不能滿足的生物本能的欲望”,而相互屠殺的過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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