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就客觀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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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樣才叫客觀:

1。他看到小孩吃東西就去製止。這是他自己不懂香港地鐵的規定,不許吃東西不適用於未成年人,所以他錯誤地幹涉了未成年人的自由。

2。因為某人取笑他的國語(暫且用他一麵之詞,因為我們沒有第三方證據),他就發飆,大吵大鬧,緊急製動地鐵運行。這是犯罪行為。

這是兩件事,兩件事都是他錯了。

所有跟帖: 

您可以不懂,別胡說連累別人 -wenxueOp- 給 wenxueOp 發送悄悄話 (142 bytes) () 01/24/2012 postreply 16:21:12

您可以不懂,別胡說自認有權罰那個不懂車規的大陸人2000 -想想再說- 給 想想再說 發送悄悄話 (0 bytes) () 01/24/2012 postreply 20:39: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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