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是我非不肯承認,是無法可依而已: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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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 還是有區別的,否則幹脆叫“妻”了:D非吾2010-07-01 12:32:13

查了下:

乾隆40年,才定大清附例,獨子采承兩房之嗣,可以娶平妻,但必須是獨子,而且隻適用於兼祧婚製,即使是兼祧,後娶的平妻地位也低於先娶的發妻。

賈璉不符合兼祧婚製,鳳姐後,尤氏隻能是妾,若娶尤氏為平妻,是有犯停妻更娶之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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