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隊,通常是一個自然村。一個大隊,通常1000人左右。公社,萬餘人。
土改時,湖北是三級體製,縣-區-鄉,後來到我小時候就是縣-公社-大隊。以前的鄉就是後來的大隊,大隊下麵是小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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鄉開始是公社,公社上有區,後來整個區成了公社,原來的鄉成了管理區,公社的派出機構。
-方外居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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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27/2026 postreply
13:31: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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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時叫 “撤區並社”
-znr05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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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27/2026 postreply
20:09:3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