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改時,湖北是三級體製,縣-區-鄉,後來到我小時候就是縣-公社-大隊。以前的鄉就是後來的大隊,大隊下麵是小隊。

來源: 2026-02-27 12:48:04 [博客] [舊帖] [給我悄悄話] 本文已被閱讀:

小隊,通常是一個自然村。一個大隊,通常1000人左右。公社,萬餘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