照片51不是富蘭克林,而是博士生戈斯林拍的。據戈斯林,當時富蘭克林對這個照片並不太重視。當她決定離開國王學院,
所有跟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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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王學院生物物理研究中心主任蘭德爾,讓戈斯林把照片交給威爾金斯(研究中心助理主任, 富蘭克林之後戈斯林導師)。
-半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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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09/2025 postreply
17:40: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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沃森和威爾金斯一直都有合作關係。再說,博士生的所有成就都必須屬於導師嗎?而且用學校設備做出發明,所有權是屬於學校的。
-半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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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09/2025 postreply
17:53: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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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有權是屬於學校的? 您這真是典型的賊幫賊講賊道理。奇葩。
-蔣聞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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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09/2025 postreply
18:26: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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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些剽竊者,恐怕沒人敢講您這個賊的道理。:)
-蔣聞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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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09/2025 postreply
18:31: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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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為所有權屬於學校,學校可以給外人看,而不需要告知發明人。由照片拍攝人的導師作為合作方顯示給沃森看,當然不能算剽竊。
-半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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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11/2025 postreply
12:47: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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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我是房主,我可以把房子給任何人看,而不需要通過建造房子的人允許。
-半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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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11/2025 postreply
13:43:38